☆、 第一百五十四章 精灵 (6)(10 / 23)
月的王权之剑,最早。他曾经是初代岚之王的佩剑,他承载历史已经不可考了,但在这片多灾多难的国土上,数代君王手持圣剑披荆斩棘,带领麾下骑士们为族人争取了生存空间。
王者之剑,守护之剑,传承之剑。随着历代先祖和麾下骑士的奉献牺牲,随着这把圣剑承载的无形之物越来越多,越来越重,这把除了坚硬一无是处的长剑。也有很多新的名字。
灵魂就是力量,从普通的武器进化成守护圣剑,他凝聚是历代岚之王对于王者的理解——王者既守护之人,守护族人、守护国土、守护家园、守护家人。
永不屈服的岚族人造就了这把永不折损的岚之圣剑,而在我手中,积累了足够的它,终于开始了下一阶段的锐变。
我曾经思考过,当它转换为神器之后,会具备怎样的性质,但实际上这个从一开始都不用考虑,他的力量从一开始就只有那一个——守护。
“王者既守护之人,我们出生在这里,从未离去,也终将埋葬在这里。而即使化作枯骨幽魂,我们依旧守护在这里。是吗?我那些食古不化的先祖们。”
“居然要老夫出马,真是没用的不肖子孙啊。”
虚妄的身影在银色的光华中化作了实质,归来的王者从虚灵从新走到了实质,抱怨后代无能的古老王者却毫不犹豫的响应了来自血脉的召唤,骑上蛮牛坐骑,举起战矛,准备冲锋作战。
亚特伍德.圣.岚,称号格拉索之鹰,ad234-ad298年,恰逢盛年,一生平静,早点被视作庸才,五十多的时候被人叫做老糊涂王,他也笑嘻嘻从来不恼怒,但在六十四岁的时候,却恰逢北方蛮族入侵,在平原格拉索和其决战,血战十七日,斩杀敌酋百余。
“恨不得早生三十年,老将不死,但银发早生,身疲体衰,而敌酋依在,万骑侵袭,吾族遭晦,若等不到满载敌首而归的那一天,老朽绝不甘心就此死去啊!”
古老的王者亚特伍德驾驭着重装蛮牛,而在他背后,数个虚影老兵抬棺而行,而那棺材上面的“死”字,却分为醒目。
那一年,这位不被人看好的老糊涂王也是这么上阵的,面对劝阻自己的亲属,他直接抬出了自己的棺木,但最后,这个十年不鸣的老鹰,却用这口棺木方面装满了敌酋的首级,赢得了格拉索之鹰的美誉。
他眯着眼,似乎在等待什么,在下一霎,却突然举起了漆黑的长矛,猛地投掷出去,
“轰隆!”
恰在那时,庞大的土元素领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