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五十二章 登基称帝(3 / 5)
‘总理大臣’一人,协理大臣两人,各部大臣各一人,各部协办大臣两人。
各部下设各司、各处、各科等。
在内阁外,又设立单独的‘都察院’,‘**院’。又都察院掌管监察事务,**院负责审判事务。
施行最基本的行政权、监督权、司法权的相互独立。
在军事上,林哲设立‘最高统帅部’,由皇帝亲自担任最高军事统帅。统帅部下设:联合参谋部、军政部、军训部、军械部、军需部、后勤部、海军部、铨叙司、军医司、总务司等机构。
其中的联合参谋部负责海陆两军作战、演习指挥事宜。
军政部负责陆军日常行政事务。
军训部负责陆军募兵、训练、军校等事务。
军械部负责装备研发,采购等事务。
军需部负责陆军粮食、被服等军需物品采购、营房建设等事务。
后勤部负责陆军后勤运输事务。
上述诸多机构里。相当多部门都是只负责陆军事务,至于海军方面。除了作战指挥权被联合参谋部掌控、将领任免权被铨叙司掌控外,其余权力都归属海军部管辖。
之所以没有简单设立陆军部、海军部,这是因为目前余胜军的主体就是陆军,海军只有几千人而已,相当弱。
为了避免某个大将掌控陆军大权,林哲干脆是把陆军的诸多部门直接分拆,然后置于统帅部直辖,这样虽然会造成行政效率的下降,但是和防止某个陆军将领坐大一比。不值一提。
上述中央各机构和古制有极大差别外,地方政府机构也是变动极大,随着唯一的一个省级官员,也就是浙江巡抚毕余同被重新委任为总理大臣后,导致中华帝国里已经没有省级官员。
同时考虑到目前中华帝国的控制区还很,所以虽然有巡抚这个级别,但是暂时不设江苏巡抚和浙江巡抚,而是临时采用中央直辖分巡道的模式。
至于各道则是沿用前清的各兵备道、分巡道,统一称为某某道。比如杭嘉湖道、苏松太道、常州、镇江和江宁三府合为常镇江道。
道以下依旧设各府,州,县等。
但是这表面官职虽然变动不大,但是林哲却是要求各地地方官府重新制定各部门。要求效仿中央设立各机构,以最基本的县来,要求设立各科。比如民政科、工商科、教育科等。
同时为了巩固中央财权,收回了地方政府的征税权力。命令所有厘金、征税、海关等税收统一由中央财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