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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七零章 兔子之歌(2 / 4)

干粮,只要有汤喝,那也会变得十分美味的。”高西想了想说道。

金森能这么问。说明对旅游团那还是非常看重的,就是想要尽量满足旅游团众人的口味。高西自然要配合了,毕竟这旅游公司那跟他还是有很层次的关系的。

一群人围着篝火,手里边端着烤肉和热气腾腾的菜汤。脸上都洋溢着幸福喜悦的光彩。

这就是生活啊,能够在最简单的事情之中寻找到乐趣,那就足够了。

马儿们也正在吃着青草。至于闪电、绿巨人和其他人带来的狗狗,也都分得了自己应该享用的牛肉和鸡肉。

这些人倒也大方,自己吃什么,带来的狗狗们也吃什么,看起来他们跟高西一样,真得是把自己的狗狗当成了朋友来看待的,而不仅仅只是看家护院的奴才。

“来来来,咱们干一杯吧,今天不喝酒,咱们就用这浓汤来替代酒。预祝以后各自的生意都能够红红火火,就像这篝火里的火焰一样旺盛。”金森站了起来,端起了高西煮的菜汤笑着说道。

高西曾经经历过以茶代酒、用饮料干杯的事儿,不过用这浓汤来干杯还是头一回,觉得挺新鲜的。其余人大概跟他的想法也是一样,都纷纷举起了手中的碗,说了一声干杯。

“可惜没有红酒,不然的话就更好了。”叶修喜欢红酒,这主要还是跟他的出身有关,他喝过很多红酒,高档的、中档的都喝过,甚至还特意去喝了小超市里面卖的那种红酒,就是想要对比一下。

没有对比,你永远都不知道自己喝的高档酒有多么的好。

“红酒当然有的,不过今天就算了,今天刚到这里,你们环境也不熟悉,我怕喝醉了之后会有人掉水坑里去了。明天吧,等把这周围的环境熟悉得差不多之后再喝也不迟。”金森笑着说道。

“那就好。”叶修笑了笑,立即高兴了起来。

“红酒我可无福消受啊,我还是觉得白酒比较够劲儿。”高西倒不是故意要跟叶修作对,只是他出身不一样,小时候喝的酒那都是白酒,而且是便宜的白酒,觉得这酒,自然还是白的要好一些,他曾经喝过八二年的拉菲,觉得红酒好像也不过如此,还是不会欣赏,没办法。

“白酒我这儿也准备了,知道你们中国很多人都喜欢白酒,我还特意买了茅台,准备够充足吧?”金森笑着说道。

“你还真得是有心了,来来来,干杯。”

吃过了饭之后,众人先是把餐具等收拾了一下,然后到周围熟悉了一下环境,同时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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