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卷夺嫡篇VIP卷第572章修改律法的尺度!(3 / 4)
,是在询问姜靖对此事的态度,以便初拟判案结果时有个大略方向。姜靖想了一会,转头问法正道:“孝直公,这些贼子恶毒之极,刺杀老十三不说,竟然想出让曹操夺舍的恶毒主意,你看判处凌迟合适吗?”
姜靖与众人说话时,法正在旁翻看案宗,对详情大约有个了解,答道:“太子,我以为定凌迟太重了些。”
姜靖饶有兴趣地望向法正,道:“请教。”
法正淡然一笑,道:“陛下施以新政,取消修正不合理的律令,所以政通人和。现在有人钻新政的空子,明知有人捣鬼,但是抓捕不得。这应该是太子准备严刑竣法的本意,我以为切中时弊。针对易出问题的群体修改相关法律,以期达到震慑霄小的目的,这些也没有问题,百姓不会有怨言。但太子不要试图改变新法大略,我说的是新法令的时效性,那样会惹得朝野不安。现在抓获宣判的人犯,应当沿用现在的律令,新律令公布以后判决的人犯,才适用于新律令。譬如曹孟德、刘子扬的案子,因为牵连事大,不得不拖延宣判,这些案子应当适用于原律令。何况太子的目标,不是小鱼小虾,而是隐在幕后的大家伙,何必为了小鱼小虾,违背新政以来陛下倾力推行的法令纲领?为了整饬霄小,杀一儆百,对以后的涉案人从重从快,这样就没有问题了。
纳贿赎职并非十恶不赦之罪,与谋反罪有本质上的不同,这些犯案人没有必要实施诛连法。否则以后真有人谋反,如何处置?我认为刺杀皇子案应该重处,但最高刑律止于腰斩足矣。”
姜靖暗自称赞,心道法正这丞相府第一任法曹,不愧为律令大家,说出话来真有画龙点睛的效果。其中最让姜靖感到满意的几句话,其一是强调法律的时效性,同一件事情,若是没立法前做的不应追究,立法以后做的才适合于当前法令。其二目的阐述得十分精确,严刑苛法是要镇慑不法之人,不是面向寻常百姓。其三,这次修正的律法,只限于颠覆政权罪,也就是谋反罪,至于贪腐之类的不归于此例。法正所说的这几点,定出修订律令的范围,圈出一个圈子,说明这事不涉及平民百姓,也不涉及大多数官员,这样可以避免社会动荡。
刘可在旁听了,心中极为佩服,暗道这个法孝直果然名不虚传,数言就替太子订下此事纲要。众人相互看看,皆言法正所言有理,这次修订法令,可以只就谋反罪修改,如此三日内即可走完程序,然后公示天下。
姜靖点了点头,道:“孝直公所言有理,文若公费些心思,这件事情要尽快办理。还有一事,让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