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1 殷斐,你太高估你的智商了(2 / 11)
沈曦能买得起所有当季新款的衣饰,她来大华上班,只因为,在学校时,看见了林可思被邀请去学校做的演讲,作为学校鼓励学生而请去的年轻的企业家的代表。
所以,沈曦一见钟情了。她不差钱,她差点是人。
?可是现在,她还能说什么?
电梯的平面映着她纤细小巧的身影儿,怀里抱着保温桶,桶里是自己这辈子最精心熬的粥。
但是反光的影像里,那是一个被无视的,太,贱,自己。
?呵呵,是的。对他,她总是犯贱,不断给她对自己的轻慢找借口,不断的给自己的颓败找希望。
然而,只是一次又一次的羞辱而已。
走出医院,沈曦伤心欲绝的开车,盯着手机上的一个通话记录,眼神复杂。
良久,嘴角扯起一个残忍的笑。
方向盘打转,奔着市中心广场汇聚世界奢饰品牌,只有钱包太鼓的有钱太太小姐才能消费得起的地方开去。
十五分钟后,停车。
沈曦径直走进一家意大利品牌女装店,迎上殷勤微笑的柜台经理:“给我配一套高雅前卫的的裙装,还有鞋子,胸针,手包等全套的。要夏季最新款。”
说着,纤指从休闲的帆布包里捏出一张白金卡。
这种卡,都是限量的。
漂亮的女经理本来还矜持的迟疑着,这哪来的土妞,穿一身廉价牛仔服,却要世界顶级大牌不是得了妄想症了吧,一瞅见银行卡,放心了,客客气气欢天喜地的地去安排衣物。
沈曦的视线浏览着一排一排矜贵奢华的女装,呵呵。女经理的脸子,她注意到了。这世上最不缺的就是看人下菜碟。
这些精致板人的衣服,她不过是不喜欢罢了。
如果她愿意,她老爸能把这座商场给她搬回家。
但是她不愿意。
不愿意回去加入那个家,不愿意回去和他们强颜欢笑。
因为,那个家早就不是她的家了,她不喜欢继母,不喜欢老爸和继母生的弟弟。那里的一切一切,她都不喜欢。
她喜欢的就是温润儒雅的林可思。
只有他!
?不久,沈曦在柜台经理的热情下,化了淡妆,穿上店里最新款的套裙,配了一双淑女风的乳白色细跟鞋复古羊皮鞋。???
出来开车,直接往城郊的一个高级公寓区。
这里是开发区建设的一片精装修白领房,里面家居用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