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7 殷斐,我要是死了,把小馒头带好(2 / 8)
现场把人带来的一个地方。
丰俊西一直自诩为小诸葛。
就像当初他利用展销会把胭脂迷晕其实真是万无一失,谁知道半路杀出来个殷斐,让自己措手不及,棋差一招。
不过,殷斐,你应该听说过,瘦死的骆驼比马大。我丰家就算没落了,也不是没有翻身的可能。
胭济在酒店把胭脂带出来,即使殷斐看监控,看见的也是胭济,警方怀疑抓捕的也是胭济。
干自己何事?
而胭济早已经不是自己大学时痴迷的高高在上的女神,现在,她也只是自己的一个工具而已。
发泄的工具,做事的工具,振兴自己丰氏企业的工具。
更长远的,他丰俊西想占有胭脂并且利用她从殷斐手里换点东西,还是要把她弄到只有他自己知道的地方。
狡兔三窟,他丰俊西就是一只狡兔。
迟早,他要这些看过他笑话的人知道他是一只正宗的狡兔。
俗话说越是不安全的地方越安全。
等这阵风儿过去,其实他就是要把胭脂弄到某个小城的公寓里。
普通的三四线小城,城市里的老楼,往往封闭落后充满了外来户,不引人注意。
等他自己把这个美人儿也玩够了,自己想和殷斐林可思谈什么筹码不可以呢。
他被这个势利的社会,这些现实的人群抛弃,他就要做一个油走在阴暗地沟里的蛇,呵呵,指不定谁就会被他咬上一口。
都是特码的你们欠我的。
胭脂在地窖里忽地听见地窖盖子落下的闷声,紧接着一阵漆黑。
四周一片漆黑,第一次知道黑的透彻是什么?
伸手不见五指啊。眼前一厘米,什么都看不见。
胭脂迅速起来开始解左手腕上解了一半的绳索。细麻绳勒得太紧,整只手都发紫麻木。
现在一般都找不到这种细细的麻绳子了,不知道丰俊西从哪里整到的,纤细而硬的纤维扎的手腕破皮处又疼又痒。
血迹从牙花子里渗出来。连咬带撕,终于将绳子解开。
就在最后一口咬开绳子时,地窖盖子忽然掀开一个十公分大小的小口,光线瞬间照出一个小铁桶拴着绳子从上面吊下来。
桶里装着一些面包饮用水。
没看见往下放桶的人,但是看见了一双褶皱的干皮了的手紧紧拽着绳子。
胭脂断定这是那个老婆子。
给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