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1 没有哪一个血性男人甘于被人抢走了女人。(3 / 4)
你高高在上镶嵌着闪光的头衔;你过尽千帆女人与你只是饰物;你是眼神就可以俘获芳心的高冷钻石王老五,我是无辜的因你想换口味才选中的还债弱女。
我们之间有无数的不可能无数的不可以无数的不敢想象。
直到现在我才有点敢相信,你是命运恩赐给我的神袛。
是在我无助时无数次幻想过的骑着骏马拿着盾牌和宝剑来拯救我的王子。
因为你,我才是我,完整的我。
大斐,谢谢你。
还有:我爱你!!!(这是重点)
没有落款。
看上去是情书。是写给他的。
男人揉了揉疲惫的眼角,酌字酌句的看去。?身体陷进真皮大班椅里,长腿即使在独处时也穿着九分西裤的男人,交叠而坐。
视线从电脑的网页上收回,修长手指点着桌面,每一下都是困扰的。
大脑仿佛被电击一样有某种熟悉,某种共鸣,某种压抑。
头脑有点发晕,晃了晃,走到窗边看见的是阴天黑夜,街道上国槐的树冠,盛绿的枝叶摇动间点缀着恍惚洁白的花影。
静怡中释放的花的清香淳美。
昨天女人的吻。满嘴的血腥。
殷斐的思绪像在迷幻的深林行走。总是恍惚以为看见清晰的图景但又一片模糊。
林可思自从在B市的星巴克见过胭脂后,逐渐的从钟子莹嘴里知道,殷斐很可能是失忆了。
钟子莹一再谨慎的叮嘱林可思不要说出去:“这个也就是我们一些主管部门负责人的猜测。老板自然是不会让人知道的,我只对林大哥你说,我是怀疑,千万保密哦。”
但是这种怀疑在林可思的脑海里一过滤,必是无疑。
他在B市只能停留两天,但是这两天他脚没沾地,没闲着一直在找胭脂。
奈何茫茫人海,还不是他熟悉的地盘,找一个女人简直大海捞针。
这些天,林可思再次失眠了。
好不容易从胭脂被殷斐带走的阴影里走出来,在见到胭脂之后,心就长了草。
从少年时代开始,他身边就没缺过环绕的莺莺燕燕,林可思也是吃素的。
但是唯有对胭脂,他就是念念不忘,犹如情窦初开一般的那么纯情。
婚礼上那一处,林瑾说他没心没肺,其实他伤过。
也曾去夜店,想过用麻醉的放纵代替那种不可能。
但是让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