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7 男人颓败的看见,原来他们是一对儿(2 / 4)
情就是旅游,去偏僻的地方,没开发的地方。
骨子里他有一种很深的怀旧清结。
如果他是十二个月被收养,他可能会快乐的乐不思蜀。但是他是十二岁,什么都能记得,什么都能懂,什么都能思考的年纪。
如果不是金妈妈一直一直那么慈祥,他也许早就回国寻找失落的乡愁和他熟悉的思念的语言。
胭脂慢慢走过喷水池,回头,见金入正的车子已经开走了。
放下心来。
走过灯光掩映的广场,对着一家小型艺术馆的橱窗发呆。
想起当年和殷斐在对面房子里的点点滴滴。
她已经好久没有来这里。
久到差不多四年。
花神咖啡馆还是那么生意红火,胭脂想它可能会一直火下去,随着法兰西这块土地的存在一直火下去,哪怕她们这一代人凋零了。
海明威不是也成为的百年前的记忆了吗。
“小姐,这花您买吗?”
一口不流利的法语,一个黑人男孩抱着一大束剑兰。
又忽然想起当年为了气殷斐而结识的大卫,在这里,他特意跑出去,抱了一大束剑兰。往事如梦。胭脂回头头。
“抱歉,不买。”
忽然不远处有人惊喜般低呼的跳过来:“哇!老天帮我!胭脂!”
林可思激动的奔过来不管不顾的抱住胭脂转了一圈。许久才平复下激动。
“你?怎么会是你?你来巴黎办事?”推开林可思,胭脂不敢置信。
他的脸上有有明显的淤青,和破痕。
“胭脂,来巴黎我就是为了找你。真没想到,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我们一定是心有灵犀。”
“找我?为什么?”胭脂简直想说小岳岳的那句:太神奇了。
真是太神奇了,在巴黎,为了躲避金入正才来到圣米歇尔,竟然看见林可思?
那么刚才街边一晃看似熟悉的身影就是林可思无疑了。
“为什么?”林可思笑容灿烂,脸上的淤青丝毫没影响他的心情。
刚才因遇见的热情逐渐平静下来。
“先去喝杯咖啡,我告诉你为什么。”
说着林可思便拉着胭脂进了艺术馆旁的咖啡厅。
点了两份茶点,坐定。
“胭脂,你还好吗?”
“你在法国打架了?有没有报警?”胭脂有点紧张的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