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2 看见帅哥的时候要矜持点(3 / 4)
胭脂眼神看向厨房,解铃还须系铃人,此时只能是王姨出来说明情况了。
厨房门却紧紧闭着。
“这是我的妈咪,胖叔叔。”小馒头迈着藕节腿晃过来仰头看着大壮肚腩上的肉,胖手实在忍不住摸了一把:“软乎乎的,好可爱。”
“额——”胖子腮帮子上的肉抖了三抖。不好意思的红了大胖脸:“那您坐,我去换件衣服。”进了自己的房间。
小馒头转身对胭脂坐了个V的手势:“耶,我们把胖叔叔吓跑了。”
“小馒头,不能这样说话,这是胖叔叔的家,王好婆是胖叔叔的妈咪哎。”
“额——”小馒头吐吐舌头:“那胖叔叔会和我玩吗?”
“当然会了。”王阿姨一边在围裙上擦手一边说:“不过大壮叔叔没时间啊,还要写论文写啥的,也不知道是个啥,反正每次回来都关在书房。”
“哦。那王姨这几天小馒头就我自己带吧,在你这可能会影响大壮的注意力。”
“没事,那没关系,不过后几天我要和大壮一起去B市看他爸,囡女你要是相信我,我就把小馒头带上一起去。”
王阿姨有点为难的说。
“小馒头我待几天好了,反正还有玉红,他也肯跟玉红玩的。”
胭脂从来也不愿意给别人找麻烦。
一想也是,本来赵叔是因为自己才去B市的,还在殷斐那上了班,结果发生殷斐失忆这出,自己又打道回府,赵叔留在B市,自己把王姨带回来,给人家整成牛郎织女了。
王阿姨常年给自己带小馒头,就算相处的再好,也不及人家的亲情,所以适合的给人家一家三口相处的时间,自己和小馒头还是别去捣乱。
第二天,一早,胭脂刚起床在刷牙,手机便唱起来。
不是那首老婆老婆我爱你,那首好久没唱了。
是普通号码的茉莉花。
胭脂叼着牙刷急忙从浴室跑出来,是金入正。
这人,还真够急的。
洗漱停当,给小馒头做了皮蛋瘦肉粥和蔬菜沙拉。
胭脂没把小馒头送到王阿姨那,直接带上去市中心的连城酒店。
小馒头很久没有和妈咪一起上街,很是兴奋,一身休闲的小行头,带着棒球帽。鼻梁上驾着副蛤蟆镜,露出的嘴唇甚是像殷斐,那种薄削的弓形,皮肤却比殷斐白净,十分的酷帅。
不仅惹得大人们喜欢的看,更是引来不少纷嫩小女孩的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