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三十七章 合作与除服(5 / 5)
信陵郡主扣在这儿,想来衡山王爷也思念得很!”
当然这些都不是重点,重点是,三房到现在还没孙子呐!
【注】以前看的资料不全,最近总觉得不对劲,给爹娘服丧期间不同居么也还罢了,兄弟什么死了也不同居,赶上兄弟多又普遍活不长的人家,这还要不要后人了?
刚找到比较全面的五服资料,才知道并不是整个孝期,包括最重的斩衰,夫妻都不能同居的。比如斩衰三年,二年大祥之后,“复居正寝”,搬回家去住后,就可以同居了。
从这章开始都会照这个写,以前这方面的破绽还请大家多多包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