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2 / 4)
这不是林恒的鹞子元宝吗?怎么隐约有股酒味儿?
“四叔,这只雀鹰是哪里来的?”薛云晗把元宝接过来,想起林恒说过让元宝传信的话,这只傻鸟多半是来找她的,“这只雀鹰脚上有个小小的铜环应该是有人驯养的。”
铜环上面拴着个小竹筒,筒盖儿上封的蜡还是完好未打开过的,薛云晗松了口气。
“这可是它自个儿送上来的,我在这里喝酒呢,这雀鹰一头扎下来停在桌子上,竟然趁我不注意偷喝了我一杯酒,德,醉倒了。”
元宝虽然看着胖的过分了点,但是竟然还贪酒……林恒到底怎么养的,不是说很聪明的吗?
薛老四得意地“嘿嘿”一笑:“不过也不怪它,老头子十年前埋在老梅树下的梨花白,是醇香了些。”
“祖父埋了十年的梨花白被你偷喝了?”薛云晗有点无语了,这位四叔真是花样招打啊。
没想到薛老四听了这句话,收起了吊儿郎当的样子:“你是不知道我心里的苦啊。”
原来薛老四年有十七,同年进书院的林恒已是中了小三元的秀才,他却多年来读书毫无寸进,如今薛侯爷有意为他说个能管得住他的媳妇儿,薛老四终于鼓足勇气说要弃文从军,可想而知,被骂了个狗血淋头。
“命苦啊,还得接着考秀才啊。”薛老四老气横秋地总结道。
历朝历代无不是重文超过重武,何况现今太平年岁,武将无用武之地,越发显出文臣地位超然,薛家本来就是开国时唯一以文臣封爵,又怎么肯让薛老四舍重就轻,薛老四恐怕自己心里也是明白的,薛云晗没法儿劝解他,只道:“我看着鹞子生的乖伶俐的,主人家丢了想必也着急,不如我抱回去,等它醒了酒就放出去,如何?”
薛老四沉浸在自己的忧愁里,由着薛云晗抱走了元宝,毛团儿对元宝好奇不已,也乖乖地跟在后头回了院子。
薛云晗出院子时没带丫头,这会儿进了屋子支开伺候的人,把毛团儿关在外面由着它喵喵叫,再把元宝放到铺着绸面的桌上,取下竹筒倒出里面的纸条,上面用台阁体写着:申初白石斋。
台阁体是流行于官场文书和科举考场的字体,会写的读书人很多,且这张纸条无任何身份信息,就是被人截住了也无文章可做,是林恒向来的风格。
这一个月在宫里发生的事情太多,正好薛云晗也有事要找林恒,用银刀裁下一张寸宽的小纸条,她素日所习的簪花小楷个人痕迹太重,略思片刻,往小纸条上轻落了两三笔,再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