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曾经深爱过;他登门来做媒(2 / 7)
份工作,忙的没日没夜。
打听清楚她的近况,再次见到时,她在夜总会唱歌。
她的歌声很甜,嗓音很软,似天籁一般好听。曾在大学~联谊会上唱过,引来一片喝彩。
那一天,她得罪了一个客人,来头不小,有权有势。夜总会老板让她赔罪,那客人让她跳脱衣舞。
她涨红着脸,死活不肯。
那人笑说:不跳,行,那就做我情人。
他在边上看着,看到她气怒交加甩了人家一个耳光。
那人怒了,在无数双眼睛的注视下,强吻她。
这时,她看到他,含着一脸的委屈警告那个人:
“我是霍长安的女人。你想我做你的情人,先去问过他!”
她推开了这个男人,躲到了他身后,寻求保护。
他笑笑,点头说:“对,她是我的女人!你刚刚吻了她是不是?怎么办,我很生气很生气。要是不打你一顿,我女人一定会认为我很窝囊的……”
他是一个有身份的人,该在公众面前保持良好的形象。
但那天,他没有控制住自己的冲动,跑上去狠狠打了那个男人一顿,然后,极高调的带上她离开,开始了同居生活,让所有人知道了她的存在。为此,还上了报。
然而,最初的同居,他们并没有逾越了底线。
他并不急着去索取唾手可得的成果,依旧保持着一种很暧昧的关系。
直到26岁生日那天,他以向她索要生日礼物为由,终于将她变成
了他的女人,自此,她成了他生活的一部分。女朋友遍地开花的过去成了历史。
曾经,他想过给她婚姻,可母亲坚绝不同意。父亲也不赞成。
那时,他没有那么大的勇气,和父母对抗,就那么拖着……
再后来,他娶了别人,而她和长乐搞到了一起……
长乐还把她带去了英国,将她藏了起来。
等他找到她时,她大腹便便即将生产,他为此大怒,和她大吵了一架。
她气极,与理据争,不想动了胎气,当日生下了一个男婴,在家里,孩子降生在他手上。还是他亲手割断了孩子的脐带。
她把孩子抢过去,护在怀里,冷着脸对他说:
“孩子是长乐的。你不许再碰。拿开你的脏手。”
如果不是长乐突然出现,他差点就把那孩子给活活掐死。
那一刻,他痛恨死了这个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