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九章 似曾相识(1 / 4)
虽然已经七年不见了,但婉舒还是在第一眼就认出他来,因为有些人曾经深入骨髓的惦念过,所以永远也忘不了,即使已经没了任何感情了。
婉舒和莫琳琳、施墨煜下车后,就一同朝会场入口走,而婉舒眼尖的就瞧见那个从一辆黑色高级轿车下来的人。
这么多年了,再一次见到蒋擎宇,还是依旧是这样的排场,不过婉舒的心湖却没有再像从前那样的汹涌澎湃,而是一丝波澜也未起。
多年不见,如今的蒋擎宇真的长得越来越妖孽了。
有着比之女人更白皙、光滑的皮肤,使他有了一丝阴柔之气,只不过这一丝阴柔中却是与他身上那份,强烈的男人霸气相混杂在一起,似柔似钢的独特气质,使得他有了魅惑人心的资本。
三七分刘海心下的眼睛不时闪着似笑非笑的神色,一直保持着个邪魅微笑。这种人不管站到哪,立马就能吸引人的眼球。
这不,他刚一下车,一群人便围了上去。
婉舒望了蒋擎宇一眼之后,也没再理会,而是紧跟在莫琳琳身后,走进了会场。
施墨煜也望了蒋擎宇一眼,眼里闪过一丝不屑,撇撇嘴,不过也没说什么,转身,依旧笑眯眯地紧跟在婉舒背后,走进了会场。
蒋擎宇跟周围的人应付式的寒暄着,忽觉似是有人在看着自己,朝周围望了望,也只来得及看见婉舒他们走进会场的陌生背影,有些疑惑,却也不在意,从助理帮他从人群里杀出的路里,不紧不慢地走进了会场。
婉舒他们刚走进布置得富丽堂皇的婚礼会场时,肖朗便迎面走来。
“墨煜?!”肖朗在走进婉舒他们后,看到打扮得一副稀奇古怪样的墨煜,愣是惊呆了。
今天的墨煜穿着一件白色休闲运动衫,一条浅蓝色牛仔裤,不仅带了个鸭舌帽还佩戴了副墨镜,双手插着口袋,嘴里叫着口香糖,而且刚刚走进会场时,竟然还故意,大摇大摆地走,一副混天然而成地痞子样。
刚刚肖朗远远就看见了,开始时就觉得那身形眼熟,只是却是猜不出是何人,走近一看,才有些不敢确信地叫了声。
“怎么,我学的像吧?”施墨煜一副痞痞地口气问道。
肖朗嘴角抽搐了下,白了他几眼,说道:“是啊,很像啊,还真是个痞子,除了熟悉你的人,还真没人会认得出来啊!”
施墨煜得意地笑了,刚想说什么,莫琳琳便插进话来:“小朗,你还是和他离得远一点,可别跟人说,你认识他!他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