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八一章 四个还不够(3 / 4)
起警棍砸了下去。
“我靠,我草你妈!”警棍砸在肩膀上,罗立新当下就被打了一个趔趄,站稳脚跟之后怒发冲冠,抡起椅子反击回去。
“袭警!”
结局当然是悲催的,四五个警察一拥而上,眨眼间就把罗立新控制住了。
戴上雪亮的手+铐,然后粗鲁的塞进警车。
接下来的过程和国内如出一辙,警察迅速展开行动,抓住了六个参与斗殴的小青年。
雷东也不能幸免,一副手+铐戴上之后,紧挨着罗立新被关进了警车。
至于琳通施,她亮明身份之后警察倒是没怎么为难,但手+铐可以不戴,却必须随同警察去警局做笔录。
从八点半到晚上十二点,整个警察局都在为这件事情运转,+十几个人被分到几个审讯室‘交’叉审讯,总算是把事情的来龙去脉‘弄’清楚了。
然而问题也随之而来,最关键的卖‘花’姑娘却没能找到,因此孰是孰非一时很难定论。
然而这毕竟是一件普通的治安事件,所有人都是皮外伤,经济手段是最简单,也是最常用的解决方法。
于是,在登记完所有人的身份信息之后,一个叫浩哥的人出面,缴纳了五千林吉特罚款和赔偿金,领着六个小青年走了。
琳通施因为在吉隆坡的身份是大正集团公司的高管,在警局得到了极大地礼遇,负责给她做笔录的警察对她客客气气。
最终的结论把琳通施定为了受害者,反倒得到了五百林吉特的医‘药’补偿。
琳通施表示不需要补偿,并提出缴纳五千林吉特,将罗立新和雷东也带走。
事情似乎不算太糟糕,五千林吉特无论对于雷东还是罗立新来说都是小钱,签个字,把钱一‘交’就可以走人了。
这不过是一件小‘插’曲而已,或许真的只是意外。
雷东先办手续,签完字之后对琳通施说了两句表示感‘激’的话,然后就和琳通施一起站在办公桌前,等着罗立新签字。
然而就在这一刻,令人意想不到的事情发生了。
本来已经准备签字的罗立新却突然把笔往地上一丢,然后一拳击在对面那个警察的鼻子上,怒吼道:“他妈的,刚才是不是你用警棍砸老子的肩膀来着?你他妈的知道老子是谁吗,信不信老子一个电话就剥了你的警+服?”
这一拳虽然不是很重,但却把警察彻底‘激’怒了,一声令下就把罗立新再次关了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