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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3 部分(3 / 6)

家;屋里屋外,成了猪窝;不但无心收拾家,也无心收拾自个儿,衣裳脏了不知道换,头发乱得像个鸡窝;一人走在路上,远看像个要饭的;倒跟告状的身份相符。但十年过去,告状成了常事,也就习惯了。习惯并不是习惯这种东奔西走的日子,而是偶尔病了,出不得门,对窝在家里的生活反倒不习惯了。不告状,也不知道该干啥。正因为习惯了,告状本身成了日子,反倒回头收拾自个儿和自个儿的家和屋子了。头发剪短了,衣裳常洗,出门告状之前,浑身上下收拾得干干净净。屋子的外墙和内墙,收拾起来花工夫太大,但房子漏雨不能不管,她花钱雇人,把房顶的破瓦揭下,换成新瓦,又用石灰勾了缝,下雨马上就不漏了。屋子内墙四处脱皮,她拿一把扫帚,将脱下的墙皮扫下,虽然四面墙显得疤疤拉拉,跟花瓜似的,看上去起码利索许多。在家的时候,屋里屋外,打扫得干干净净。贴着院墙,又种了一趟串红,一趟鸡冠花。陌生人进来,看不出这是个告状的人家。

三间正房里,又分三间,分别用隔扇隔着。左间,是盛粮食和杂物的地方。中间,是过厅。右间,是睡觉的地方:二十一年前,这里是李雪莲和秦玉河的卧室;现在,天天只剩下李雪莲一个人。靠窗的墙头,挂着一个小学生算术本。这算术本上,记着李雪莲二十年告状的经历。二十年过去,这小学生算术本已皮开肉绽,脏得像一块破抹布。但就是这块破抹布,记着李雪莲告状去过的所有地方,见过的所有人;也一天天看着李雪莲的头发如何由乌黑变成了花白,腰口如何由杨柳变成了水缸。她盼着这算术本,有一天能帮她把“假的”变成假的,也就是把真的变成真的;但二十年过去,假的还是真的;或者,真的还是假的。同时,一顶潘金莲的帽子,戴了二十年,也没摘下来。十年前,李雪莲差点疯了。后来年年如此,像年年告状一样,同样也习惯了。

李雪莲年年告状,省里、市里、县里都知道,但对她一次次告状的经历,时间一久大家都忘记了,只记得一个“告状”;时间一长,李雪莲对告状的许多细节也模糊了;惟有这个算术本,桩桩件件,记得牢靠。不但细节记得牢靠,像生意人做买卖记账一样,最后还有一个统计。据李雪莲统计,二十年来,在年年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召开期间,她到北京告过十九次状;其中,被当地警察拦住十一次;半道上,被河北警察拦住过三次;还有五次到了北京,被追过去的该县警察在旅馆里找到三次,也就是被“劝回”三次;剩下两次,一次到了长安街,被北京的警察扣住;一次终于到了***广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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