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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30章 劝学策(三)(2 / 4)

亘庙堂,便须得统一科举制度,以公平为原则取士,辅之以广开学堂、教化天下,定可鼎定我大唐千秋之基业也。”

“统一科举制度么?尔且说具体些,朕听着呢。”

科举一事虽是起源于隋朝,可那时的科举基本上就是流于形式,只举行过两次小规模的秀才科,便因战乱而告了终了,真正形成制度还是在太宗登基之后的事儿,奈何因无可借鉴处,制度本身就乱得够呛,若不是李恪指出,太宗自己都不清楚如今的科举种类居然有着五十六之数,一念及此,太宗自不免便为之皱眉不已,同时么,也自认定了统一科举制度确实有着其必要性,只是说到该如何统一么,太宗心中还真就没底得很。

“回父皇的话,儿臣以为总的科举只设进士与杂科两道便好,其余原有之科目尽可废除,个中又当以进士为重,分四级取才,各县设童子科,由知县及县学政联合主考,每年一次,按各县之户籍数,划定入选之定额,中选者可称为秀才,给予见官不跪之礼遇,并有任县中文书之类等外流吏员之资格,此为童子试;各州则设乡试,三年一次,凡中秀才者皆可赴考,由刺史及州学政联合主考,礼部行监督抽查之责,按州户籍数取入选定额,凡中者,皆称举人,具典薄等从七品下之类官员之任职资格;在乡试的次年,由帝王指派朝中文名卓著之重臣为正副主考官,由礼部、国子监等抽调文采出众者为考官,凡具举人身份者,皆可赴京赶考,按定额取最优者若干为贡生,此为会试;最后一考即为殿试,由帝王为主考,唯贡生方有资格参与,由会试之正副主考为考官,取若干最出色者为一、二甲,具体一甲名次由帝王圈定,取士规则为:一甲三名,赐进士及第,第一名称状元、鼎元,二名榜眼,三名探花,合称三鼎甲,二甲赐进士出身,三甲赐同进士出身,二、三甲第一名皆称传胪,一、二、三甲通称进士,所取之三甲皆当年授官不等。”

科举制度的各种等级说起来并不算复杂,可真要解说分明,也不是件简单之事,好在李恪早已在陈子明的指点下背得个滚瓜烂熟了去,这会儿娓娓道来,还真就不带半点的磕巴。

“嗯……,这架构看着倒是可行,只是不知这应试之科目又当如何设置,方可确保遴选出有真才实学之辈?”

李恪所说的这么个金字塔科举结构清晰明了,太宗自是能听得出其中之妙用,无非就是层层选拔罢了,然则在太宗看来,这并非关键之所在,应试科目方才是重中之重。

“父皇明鉴,儿臣以为应试必读书目当为《礼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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