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章绝色(3 / 9)
春日里,虽然是初春,但是京城温暖,秦铮又是男子,从立春之后就换上了春裳。是以,如他穿得不多,除了外衣,里面仅仅穿了两件里衬。锦袍内,是干净的丝缎软袍。
谢芳华挽起他的外衣,便看到干净的丝缎软袍上浸湿了一片血迹,她顿时皱起眉,上次她砍伤的地方,按理说,这么久,该痊愈了才是。应该是不至于被忠勇侯一巴掌就打得旧疾复发。她抬手又慢慢地挽起了他里衬的软袍。
入目处,一道伤口,十分明显,疤痕脱落了一半,还留一半,真是在脱落与未脱落的地方因为新长出的肉皮嫩软,是以,被一掌打中,从那处裂开,显然又成了新伤口。此时,正在流血。
流出的血不是纯碎的鲜红,而是有细微的血水,说明里面有些溃脓,根本没得他好好地仔细地打理过。
谢芳华的脸顿时沉了下来,对他冷冽地道,“英亲王府不是没有好药吧?你这伤十多日了,按理说,抹上跌打创伤的好药,总该好了。偏偏如今还未曾好。你这些日子做什么了?不知道好好打理伤口?”
秦铮看着她,她带的面纱轻薄,她站着,他坐着,抬头间,正好能从面纱垂落的缝隙看到她板起的冷冽的脸,虽然那脸色极度难看,却让他心头微微一暖,但也不敢表现出来,无所谓地道,“不是什么大伤,小伤而已,哪里用得到好药?若不是今日爷爷打了我一掌,也不至于旧伤复发。”
谢芳华眯起眼睛,“小伤?”
秦铮笑了笑,“是啊!小伤。”话落,他盯着她,又补充道,“这一道伤疤若是不上药的话,应该就会落下疤痕吧?我觉得,为了记住砍伤我的那个人,让她以后但凡见到这道伤口,都能记住曾经做的事情,而我自己呢,伤疤落在这条胳膊上,我日日看着,也能牢牢地记住。所以呢,不上药打理,我觉得挺好,若是上了药,抚平了痕迹,我觉得不是太好。”
谢芳华身子一僵,想起那日她的初吻,还有后来他的强吻,她顿时甩开他的手,撇开头,僵硬地道,“既然你要记住砍伤你的人,那么就让这条胳膊溃烂掉了岂不是更好?还包扎它做什么?”
秦铮顺着她扭开的脸跟着目光看着她道,“不行,若是溃烂了的话,我以后就不能抱你了。毕竟我们三年后要大婚,一辈子长得很。这条胳膊呢,虽然是我的,但也算是你的。我是你未来夫君,我没有了胳膊,岂不是等于你少了一条胳膊?”
“歪理!”谢芳华嗤笑了一声,不屑一顾,“三年本来就长,说一辈子更是远了。”话落,她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