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6新章节(4 / 5)
”里看过关于这种动物的介绍,非常珍惜的物种——麋鹿。国家一级保护动物,全世界只有中国才有,十八世纪野生种群灭绝了,刘晓庆版的《火烧圆明园》只有皇帝才有资格吃。
“喜欢吗?媳妇,这是麋鹿,我以前吃过,味道很好,用血熬的汤最能补身子。”云世伟乐呵呵的,身上衣服脏得要命,前后刮了好几个洞,露出麦色的皮肤,裤腿也裂开了,脏乱程度跟北逃得难民有得一拼。
但阮珠只觉他这次脏的可爱,脏的叫人舒心。
“你拿远一点收拾后,别叫我看到了,我闻不得血腥气,收拾利落了再拿回来烤,烤完把两条后腿给我留下起来,等明天在赶路我要在在马车里吃。”她想了想,麋鹿那么珍贵,被外人吃了可惜,老孙家一十几口人呢:“再把两条前腿也留下来,咱们明天慢慢吃。”
秋季凉爽,晚间的空气度数更低,食物放个一二日不会坏掉。
“媳妇。”云世伟咧嘴笑道:“你喜欢吃,我再给你猎就是了,麋鹿虽然珍贵也不是猎不到。”
阮珠眼睛一瞪:“哪那么多废话,交代你的事情照做就是了。”
云世伟看到媳妇喜欢,心里高兴的紧,爽快答应着,目光瞥到吕飘香:“弹琴的,你过来帮我给鹿剥皮,别想吃现成的,老子不侍候你。”
吕飘香把雨伞递给阮珠:“我去帮忙,你若是累了就回去躺着。”
阮珠看着两人走远,心里感慨,穿到古代还能享受到皇帝的口服,后世的麋鹿都是人工饲养的,就算吃到了也没多大意思,少了一层神秘感。
“不过是一只麋鹿罢了,没吃过还是你娘家穷得很?”
轩辕敏之凉凉的声音在耳旁响起,阮珠横他一眼,这个人没长记性,活该他被铁链子拴着。
“你是怎么认出我的?”几个月前,她跟老公上街溜达,意外碰到轩辕敏之,双方没聊过一句话,他偏偏记得自己?市集上开口要她买下他,她倒是买了,但他耍少爷脾气,她阮珠还没受过这个?
“本王过目不忘,凡是见过的人即使过很久也有印象。”轩辕敏之冷哼了一声,不屑的道:“你是那妓子的恩客吧,不然他怎么会那种目光看你?”
“什么……恩客,你怎么说话呢你?”
“能做出来,就别装无辜,你们女人哪有不偷腥的?”轩辕敏之撇撇嘴,满脸的鄙视。吕飘香对她不一样的眼神,他才留意了她,才在市集上要求她买下自己,但随后竟胆敢把他转手送出!轩辕敏之又怒了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