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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零七章 以歌咏志(2 / 4)

yerforthefaith-d。

上帝不会庇护那些没有信仰的祈祷者。

inthecrowd。

我不希望自己只是芸芸众生之一。

ishoutitoutloud。

你将会听到我的心声,当我大声喊出来。

……

itsmylife。

这就是我的人生。

ver。

把握现在,一切稍纵即逝。

aliveforever,

我不祈望能够长生不老,

livewhileimalive。

我只想每天都能活得精彩。

……”

歌名:《itsmylife》。

这首歌在演唱的时候,对于叶落来说有两个难点。

一个是手里的电吉他。叶落会吉他,电吉他也会,但是相对于键盘来说。叶落并不擅长这种乐器,更何况今天他是主音吉他手,在所有乐器中比较出挑。

其实本来他想拿一个肩挎式键盘,但是做为一支摇滚乐队的主唱,在舞台拿这种更像一种玩具的肩挎式键盘,叶落觉得不得劲儿。该背吉他就要背吉他。

所幸这是一首旋律金属,吉他没有solo部分。纯伴奏,叶落还能应付,昨天排练几遍练下来,问题不大。

第二个难点,是唱。

叶落天生嗓音清亮,唱这种金属摇滚,格格不入。他必须用技巧来弥补天生的声线问题,全程压着嗓子唱,通过喉部的高度紧张,以及远比平时消耗更大的气息量,来营造火山音效果。

这种演唱方式,其实是不科学的,对声带的损害很大,用行话来说,是野路子。

叶落的作曲是牛学义教的,而他的唱歌技巧,在遇上车祸之前,其实比他作曲还强。叶落有唱歌的天赋,但要达到这种水平,并不是无师自通,而是由师娘齐萱悉心教导的结果。

齐萱是民族歌唱家,长江以南第一金嗓,叶落在她的教导下,功架很正,平时唱歌从来不会这样去发声。

但是既然唱这种金属摇滚,想要现场的气势,必须这么来。

这种唱法,一旦破音,那是神仙难救,现场就不说了,就算节目播出的时候可以修音,哪怕让世界上最好的修音师来,也无可奈何。

对叶落来说,这无疑是一种冒险。

但是这首歌叶落又太喜欢了。正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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