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九十四章 (2)(9 / 23)
,而杜凡男爵则每天都会驾着马车去接她。
自己因为开了次聚会,使用了吴均瑜自己养的乐队,成功的惹起了所有领主的注意,这些人开始跟自己熟络起来,动不动就会跑来找她玩了。结果拖得她每天也是玩玩乐乐的,正事倒全丢给了别人。
“夫人?吴夫人?安吉拉!您到底听我说话了没有?”朱丽叶叫了起来。
雪雁扭头冲她一笑:“春天来了,我们弄个主题聚会怎么样?每个人都得打扮的有春天的气息,不可以穿礼服,必须得自己穿的很有特色。”
朱丽叶来了精神,坐了起来眼睛一亮:“是不是像万圣节舞会那样?”
雪雁点点头:“不过不蒙面,而且我们还要抽奖,谁抽到一等奖,就能免费在我的餐厅吃一个星期。”
朱丽叶“哦”的一声欢呼了起来,抓起放在沙发上的帽子就往外跑:“我这就回去通知母亲,请一定抽到我!”
小狗布鲁诺被这个冒失的女孩撞了个跟头,在地毯上滚了一圈,晕头转向的呜呜叫了起来。
雪雁笑着摸了摸小狗,轻声说了句:“可怜的布鲁诺。”
来这里已经半年了啊,雪雁转头去看了看落地窗外,这里的冬天不冷,也没有雪,叶子只是黄了一黄,就又变成了绿色。
书澈在今年年初的时候怀孕了,而进宝也跟苏珊两个黏黏糊糊的腻在一块了。招财好像看上了镇子里的一个事务官的女儿,最近总往那儿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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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均瑜的乐队,说实话雪雁一开始并不看好。她只以为是吴均瑜的小孩心性,闹着玩的。谁知这家伙,说干就干,不但养了一两个音乐家,还让人住在了庄园里。
这些人也是争气,写出来的曲子大多都很好听,雪雁自己都很喜欢。于是在第一次开的聚会上,就用了这支乐队的曲子。结果所有人听到新曲子都很欢乐,玩了一个通宵还不知疲倦。
从那以后,总有人来问雪雁什么时候开聚会。雪雁其实不是很喜欢这种热闹的场面,但一个人闷在家里也确实怪无聊的。所以现在基本上一个月就要聚会一次,而雪雁也趁此打入了当地领主们的生活,成为了众位太太都喜欢的新宠儿。
雪雁的餐厅成为了这里最受欢迎的地方,而如吴均瑜所料,那餐厅变成了最赚钱的店铺。雪雁光一天的营业额就能达到十五两黄金。现在还没有统一的货币,所以大多都是拿金豆子做结算。稍微差点的就是银豆子。
“太太,新季的衣裳做好了,您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