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62章(2 / 4)
管委会却不是一级党委和政府,因为新区内的党委、政府、人大、政协四套班子没有设立。工委和管委会只是作为一个派出机构的性质存在而已。
工委和管委会对新区的领导只是一种松散型的管理模式,虽然囊括中岷区、大丰区、海城区甚至包括林山区、金新区的一部分,但实际上这几个区却是各行其是,新区工委、管委会对下面各区的领导能力有限。
早几年前,津门市人大有通过立法实施了‘新区条例’,这个条例以地方法规的形式对新区的职能做出了明文规定:新区内各区人民政府、各功能经济区管理机构,接受新区管委会对经济建设工作的指导、协调,涉及新区整体长远发展的土地利用、产业布局、重点投资项目和结构调整等重要经济事项,应当向新区管委会报告。
这里面可就明确指出了新区对下面各区的职能是指导和协调了,众所周知,这个指导和协调功能可就是虚的不能再虚了,就好比政法委,政法委的职责是负责协调公检法等部门的关系,但一个政法委书记倘若连公安局长都没兼着,哪怕他是一个市委常委,实际上也是一个光杆司令,能不能指挥得动下面的人可就不好说了。
所以,针对这个所谓的指导和协调职能,新区下面的几个区,可就能阳奉阴违了,既可以听新区工委和管委会的。又可以不听,全看是不是涉及到自己的利益。
新区成立之初,各项事业都百废待兴,成立一个简单的、过渡性的领导机构是当时实际情况的需要,但新区经过了十多年的发展,社会经济各个方面都取得了长足的发展,已经不下于沿海任何一个发达城市,新区的规划更是已经上升到了国家战略决策的层面,新区的管理体制却是还保持着建立之初的模式,没有随着新区的变化而变革,很显然,新区目前为止的这种松散管理已经不再适合日益发展的新区需要。
成立一个统一的,有权威的行政管理机构已经势在必行,至少黄安国是如此觉得的,而通过中央政府批复的改革方案,将新区的行政体制改革列入了其中的重要内容,也可见中央同样是认为新区的管理模式已经不再适合新区的发展。
但是,这要改革,可就实实在在动到了新区下面几个区的实际利益了,还是伤筋动骨的痛,改革一旦启动,精简机构肯定是势在必行,几个区多出来的那么多人往哪安排,一些厅级,副厅级的实权领导更是没有那么多位置将他们安排。
领导都不满意了,更别说下面为数更多的人了。能谋得个一官半职的,哪个没有一点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