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零八章 僵尸的乐趣(3 / 3)
还越来越喜欢当僵尸了,从某个角度来说,僵尸其实和神仙差不多,不老不死不灭,而且有很多比常人强几百倍的能力。
比如秦明去赌档玩,他几乎从来都没有输过,他的耳朵极其灵,能很清楚的听到点数,不过现在钱对他来说可有可无了,在永恒生命里,钱算什么,并且不能太高调,容易惹麻烦,所以他也就小玩几手。
还有女人,尽管自己已经有未婚妻了,但还是喜欢出去摘花,自从秦明做了僵尸后,那方面的能力明显强了几千倍,他可以随意控制时间,甚至不管来多少次,他的身体都完全没有影响,这让他增长了不乐趣。
最让他感到骄傲的是强悍的身体实力,现在他的僵尸之身,任何人类都不是他的对手,他曾经遇到过五十名悍匪抢劫他,但他不费吹灰之力就将所有人都杀了,那些人的脸上到死都还残留着恐惧的表情。
秦明还徒手杀过老虎,打败过武状元,一个人单枪匹马的端过山贼窝,很快,他就声名远播了,慕名而来要嫁给他的姑娘数不胜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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