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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三十章.喜宴(2 / 3)

写喜联。

原来,昨晚本来已经把喜联给张贴好了,谁知道有几个调皮捣蛋的熊孩子手贱,竟然把几幅喜联给撕破了,什么“天作之合”,“夫妻恩爱”也都成了破窟窿洞。

这多难看啊。于是三叔就立马找到了老先生,希望他伸把手,把这喜联给补上。

村里会写毛笔字的人不多,老先生算是最好的,十里八村都知道他的大名,往往谁家有了喜事就塞上一盒烟,请他帮忙挥笔写字,写几幅对联应应景。

可是不凑巧,偏偏老先生不久前家里老狗生了小狗,奶水不够吃,他给小狗喂奶粉的时候,被老狗咬伤了手。

老先生很遗憾,说帮助不了,这可难住了三叔和他儿子建军。

三叔让儿子建军托人趁着时间还早,去县城找几个会写对联的弄几幅过来。儿子建军说这路太滑,不好走,就算到了那里,大冷天的谁会摆摊写字啊。

一想也是这个理儿。

这可怎么办?

就在三叔急的头疼时,一个声音道:“不如我来试试。”

那老先生抬头一看,面生,不认识。这是里八村的后生小伙,他基本上都识的,眼前这位却偏偏面生的很。

三叔却是一愣,然后忙对老先生解释道:“他就是林逸,老林家的独苗。”

什么独苗?自己不还有一个姐姐嘛。林逸嘀咕。

却不知乡下人一向重男轻女,认为女儿就是嫁出去的闺女泼出去的水,只有男丁才是家里的正统。

那老先生点点头,“都这么大了,我都认不出了。怎么着,你也会写毛笔字?”

林逸还没答话,一个声音道:“他不仅会写字,还会画画,可厉害了呢!”不用说,这时候跑过来给捧林逸臭脚的当然是曹一刀无疑。

老曹也是闲不住的人,不像老黄,只要吃饱喝足了,就可以像石头人蹲一天,他吃饱喝足了总想找点事儿来干。恰好听说林逸吃喜酒去了,他就琢磨着,这村里的喜酒很久没吃过了,不如去凑凑热闹,也让这些乡里人见识一下他老曹的豪爽酒量。

于是,老曹不请自来,递了一百钱的礼钱,就混入了革命队伍中,打算敞开肚皮大吃一顿。巧不巧,他刚溜进来,就看见林逸毛遂自荐要帮忙写对联。对于林逸的书法造诣,老曹却是心里有数,自家索要的那幅“猛虎图”可是卖了差不多三万块,因此,一听林逸帮帮忙写对联就上了心。可那老先生分明不识货,似乎有些瞧不起林逸,竟然问林逸会不会写毛笔字,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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