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三十二章.首座(3 / 4)
‘书宁拙毋巧,宁丑毋媚,宁支离毋轻滑,宁真率毋安排。’的美学观点,想到他那恣肆飞动的狂草。在他的大幅狂草立轴面前,我们会感受到他那金戈铁马、长枪大戟、狂风骤雨般的感情宣泄魅力。此卷为友人戴枫仲而书,使转纵横,姿态百出。洋洋数千言,行间结构,气力神韵,诸美兼具,更有一气呵成之妙。是他书法作品中法备气至的极精之品。”
还别说,老曹这一番话抑扬顿挫,很有感觉,周围那些听众就算不知道“傅山”是哪颗葱,也知道这家伙厉害,了不得,是个大人物。
说完这些,老曹就厚着脸皮又凑到林逸面前说:“要不这样,兄弟,我老曹跑腿给你找个大买家,咱那手抄本就算卖不到1000万也能卖个上百万,到时候你只需要抽点跑腿费给我就行了,你看可好?”
林逸白他一眼,“不好。”
“为啥?”
“因为我根本就没打算卖。”林逸端起茶杯喝了一口。
“有财不发,你瞎呀?”
“我又不缺钱,干嘛要发财?再说了,这是我父亲的遗物,你让我卖掉,好意思吗?”
“这个……”老曹哑住了。
再看周围的人全都傻愣愣地看着他们,剥花生的不剥了,嗑瓜子的不嗑了,吃喜糖的也不吃了----全都拿眼瞅着林逸和老曹。
作为老实巴交的乡里人,他们概念中的钱都是几十,几百,成千上万那已经是顶大的数目了,可是现在,竟然……没听错吧,几千万,几百万?
狗曰的,我耳朵没聋吧!
幸好这时候酒菜上来,喜宴开始了,那帮听了“大新闻”的客人们这才回过神来。
“酒呢,把酒打开,老子要喝酒!”老曹气呼呼地喊道。
旁边有人忙不迭地帮他倒上。
老曹菜也不吃,一饮而尽。
其实林逸对自己那本手抄本价值多少心里有数,他已经向德叔和康叔打听过了,像这样的手抄真迹,要比上次那本袁世凯手抄的《金刚经》还贵上百倍,至少二三百万是杠杠滴,不过林逸从头到尾就没打算卖掉。原因很简单,这手抄本是父亲的遗物,就算给再多钱,他林逸也不会卖,永远不会!
林逸见老曹喝的太猛,就只得出口安慰他,告诉他自己手抄本不卖,但家里的一些旧书是可以请老曹帮忙处理掉的。
老曹一听这话,立马有转忧为喜,他可是知道,林逸家中藏的那些旧书大多都是精品,自己跑跑腿儿,多少也能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