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28 部分(4 / 6)
挤的街道上,他们是这里购买力最强的客商;偶尔会看到一个顶着杂货箱子的中年妇女身前身后围着数也数不清的各种肤色和发色的儿童,这个时候就要赶快走,因为他们的父亲们就在不远处瞄着呢;急着赶在外来客商之前购买第一筐便宜水果的横冲直撞的老妪们比公牛还要健壮,撞翻一地黄橙橙的柑桔的代价就是蹲在原地替它们的主人卖回本钱,少一分也不行,多一分也不要,但这往往是那些想要赶在抢购第一筐便宜水果的老妪们之前的外来商客才会遭遇的事情。
堵塞的街道根本留不下贵族的靴印,因为这里不是贵族该来的地方,或可说几百年来这个街道不曾出现过一匹驮着人的名贵马种,养尊处优的王孙和小姐们一辈子都不会知道这种地方的存在,但这是平民的天堂,充满了自由的气息。狂放的酒贩子将一个木制酒杯举到神王宙斯的面前,他泛黄的瞳仁里蒙着一层浑浊的醉意,瞳仁的深处映射出宙斯一双水蓝色的眼珠。
旁边的摊主尖叫着说:“我的老天啊!快看那个卑劣的醉汉!难道他不想要他的胳膊啦吗!”
宙斯的右手轻抚在镶金嵌宝的刀鞘上。这时酒贩子的胳膊都举酸了。人间的酒品对于神来说比尿还脏,对神体的伤害几乎等于毒/药,宙斯犹豫再三,为了查出真实的情况,不付出点代价是不行的,就让这杯酒帮他在人间交第一个朋友吧。宙斯下了马,接过醉汉手中的木杯,喧闹的集市似乎因这个举动而暂时治理了噪音,正在抢购的人们扔了手里的货品争先恐后地跑过来,规规矩矩默默呆呆地站成一个圈儿,盯着这位华丽的贵族少爷脸上那令人*的一颦一笑。
宙斯把酒杯停在唇边,先用灵敏的鼻息嗅一嗅,刺鼻的气味中夹杂着甜丝丝的味道,他问:“这是什么酒?”
醉汉如数家珍地介绍说:“这是一种新型酒,是用大麦和一种芬芳的植物酿制而成的!这是平民的酒,试试吧,少爷,一杯酒降低不了身份。”
大家为他勇敢的回答而感到浑身充满了劲头,许多人都试探着哄笑起来。宙斯抿起玫瑰色的嘴唇喝了一口,满意地说:“你的酒很好,我要全部买下,送给喀泰戎国王当作节日献礼。”宙斯很自然地从空空如也的钱囊中掏出一把空气,随着那漂亮的五指慢慢地舒展,一枚黄灿灿的金币出现在手掌心,币面上刻有卡德摩斯国王的头像,在昌盛一时的忒拜城被神火焚烧以后这种足金货币几乎在世间绝迹,这不是随随便便就能见到的。
醉汉难以置信的眼睛瞪得比铜铃还大,开心的鱼尾纹渐渐在两个眼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