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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四章(3 / 7)

回过神来,恢复了平日的淡定,她又喝了一杯菊花茶后,才幽幽开口道:“不是,他怎么可能主动跟我联系呢?”

说这话时,她嘴角闪过一抹自嘲的神色,就算她再三控制,可眼底还是浮现了忧伤,夏之晴越过桌子,伸手过去握住她的手,捏了捏,林悠知道她是在安慰自己,于是一扫前一秒的忧伤,浅笑道:“我没事。”

“没事就好,不过你也别把话题给扯远了,老实从宽,抗拒从严,速速招来!”

水煮牛肉上桌,林悠不顾烫吃了一口,眼风飕飕地扫过来道:“这话该是我对你说吧。”

看到美食,夏之晴也两眼冒绿光,一头埋在碗里面,可语气却没有丝毫的示弱,“先来后到,现在是我先问你,快说,看你那激动的小神情,该不会是中了五百万吧?”

林悠切了她一声,“要是我中了五百万,你以为我还会过来跟你见面吗?我肯定跟你友尽,江湖再见。”

她一边跟林悠抢着一块大块的牛肉,一边指责她道:“没想到五百万就看清了你的真面目,没想到我们的友谊竟然不敌五百万,林悠,我真是看错你了。”

林悠笑,“你真是太高估自己了,即使中了一百万,我都会跟你友尽的。”

她气得作势要打林悠,两人小闹了一下,林悠才有些不大愿意开口的样子,把过来赴约前发生的事情跟她说了一遍。

夏之晴听了连东西都忘了吃,咬着筷子看着林悠,惊讶道:“你的意思是,从去年下半年开始每天送你一束红玫瑰的神秘男士终于出现了?”

林悠点点头。

“是谁?是谁?是你认识的人吗?”夏之晴的好奇心几乎要爆表了,林悠长得很漂亮,身材高挑苗条,五官清秀,一直不缺乏追求者,可她自己为了沈志远,通通拒绝了,可从去年十月份开始,每天都有一束红玫瑰送到她的办公室去,没有留下姓名和联系电话,只留下一张用手写的小卡片,卡片上的字刚劲有力,字字气势如虹,其雄健气魄跃然于纸上。

古人云:见字如见人。各人各字,性情气质,尽在其中,古人认为一个人气质会贯穿于笔锋走势之间,现代人都习惯用电脑和手机,用到写字的地方逐渐变少,对字的美丑没有古人那么看重,可是能写一手好字,还是能给人留下很好的第一印象。

林悠的爷爷是个老书法家,她从小跟爷爷学习书法,自己写得一手漂亮的小楷,毛笔字也很让人惊艳,所以对林悠来说,如果男生能写一手好字,这实在增分很多,在遇到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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