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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算是给他的报酬(1 / 2)

算是给他的报酬

下午,律师所。

离婚协议书端端正正地摆在桌子上,顾安盯着那隽秀的签名,铁青了脸。

他再婚的事还没办妥,沈欢的律师就已经请好了?就这么想离开他?

顾安的手猛然攥紧,“沈欢她人呢?”

他现在很想找到那个女人,她害的他被质疑“不行”,动用了所有力量压住媒体,可好像有什么人推波助澜一样,消息铺天盖地,成了所有人茶后谈论的资本。那个罪魁祸首倒好,到现在都没露过面!

当初结婚的时候,以为她是只害羞的兔子,没想到是只狡猾又会咬人的狐狸!

“沈、沈小姐说,您没必要知道。”律师结结巴巴地道,这都是沈欢纸上写的,然而他念的很害怕。

顾安勃然大怒,“沈欢她人呢?”

他没有耐心再听下去,只想找到沈欢,至于找到做什么,他也不知道。心里有团火窝着,烧的他不痛快。

律师颤抖着递来一份文件,“沈小姐还说,让您签个字,算是……她玩了您四年的报酬。”

这是什么?

顾安扫了一眼就火了。赔偿书?还玩了四年的报酬?

他不耐烦的扯了扯领带,深吸一口气,强迫自己认真的读下去。

文件的内容很简短,和沈欢本人一样干练,不拖泥带水。只是一句话,“我玩了你四年,最后给你四句话,包括前两句所说的,我赔偿你青春费一美元。”

这时候律师颤巍巍地递过来一美元。

这主意是受发小许笙启发的,既然有男鸭子这种存在,那么把顾安当这种人看,他那么骄傲,一定会很窝火。

果然不出所料,顾安生气地胸膛起起伏伏,美眸中怒火喷涌,“还美元?反了她了!”

他现在睁着眼睛都能想象到,沈欢一袭红衣,笑得肆意,对他轻佻地说,“哟,我玩了你四年,也得有报酬是不是?”

“沈、欢!”顾安咬牙切齿,像是恨到了极点,“拿过来,我签字!”

·

当夜。

C市着名的歌厅。

沈欢站在门口,踌躇了一会儿,咬咬牙发狠进去了。来之前许笙就叮嘱,说找了个上号的鸭子在里面,要她这失恋女好好享受享受,她认了。

只是,她眼神有些复杂,许笙是什么时候把咖啡店做的那么大的,竟然有能力上这家歌厅?她不该怀疑自家发小,但就怕那个男人再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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