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1章 制度(3 / 4)
行了制约,同时三方可以派财务人员进入商社督帐,并且对商社负责人进行监管,随时向三方进行汇报。
在这里,李云天把董事会和专业经理人的理念引进了过来,免得到时候陈家、郑家和县衙争夺商社的控制权。
也就是说,陈家和郑家都没有压倒对方的股份,只有联合县衙才能实现这一目的,而未来的知县如果聪明的话,是绝对不会介入两人之间的争斗,这就使得陈家和郑家谁也无法掌控住商社。
对于李云天的这个精妙的构思,陈伯昭和郑贵既感到新奇,又觉得实用,并没有偏袒任何一方,对李云天是越来越感到钦佩。
这个商社的管理模式是李云天的一个大胆的革新,现在大明的商贾在做生意的生意都用的是自己人,而且通常依靠诚信来办事。
李云天并不是觉得依靠诚信来经商不好,只不过他觉得如果能定下一些条例规章的话,那么无疑会使得商业运作更健康,也更符合历史发展的潮流。
七月的时候,李云天终于遇上了一个麻烦,让他感到郁闷的是这个麻烦不是来自水匪,而是湖口县的本地人与外县人之间冲突。
随着白水镇货场被越来越多的人熟知,故而那些外地人纷纷前来白水镇找活儿干,而白水镇货场也需要很多的帮工。
由于李云天明确规定白水镇的商家要优先录用本地人,如此一来,海口县就有那刁滑钻营之徒打起了主意,买卖起了帮工的名额。
做法其实很简单,本地人去需要招工的商家应聘,应聘上后就把用工的名额卖出去,以此来从中谋取利益。
因为是在湖口县的地盘上,故而那些外县人为了找到活儿干,只能忍气吞声地任由那些不法之徒敲诈,从他们的手里买用工的名额。
更有甚者,一些外县人买了用工名额后,每个月的月俸还要抽出一部分给操纵此项事务的本地人。
这使得某些湖口县的本地人胆子越来越大,他们认准了那些外县人忌惮李云天的声威,于是胆子越来越大,逐渐干起了欺男霸女的勾当。
七月中旬,一个湖口县的地痞竟然恃强凌辱了一名外县帮工的妻子,进而引发了那些外县帮工的愤怒,把那个地痞揍了一个半死,这使得白水镇的湖口县本地人和外县人严重对峙。
得知这个消息后,李云天是异常恼火,他原本制定湖口县人士优先录取是湖口县的一项福利,没想到有人竟敢钻了空子。
面对着本县人与外县人的敌对,李云天迅速做出了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