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68章 利益冲突(3 / 4)
子交给了巡按御史,毕竟这起案子涉及到了农税和商税,已经超出了广州布政使司的能力范畴。
巡按御史接到这个案子后也傻了眼,这并不是贪腐杀人的案子,涉案双方代表了朝廷的农税和商税,这就使得他也很难审理。
幸运的是,李云天来到广州港巡查,故而他自然就把这个案子上报给了李云天,想看看李云天有何指示。
其实,在李云天看来这起案子非常正常,商业在发展自然会吸引大量的劳动力,这个时候就需要土地的拥有者作出改变,而不是想要强行把那些劳动力留着。
说实话,那些大地主才不在意荒废田地对朝廷造成的影响,他们只是关心自己的利益而已。
而地方上的各级衙门也不是是非不分,只不过那些大地主与他们的切身利益休戚相关罢了,他们自然要支持那些大地主,以此来稳定衙门的农税税收。
归根结底,大明地方衙门拥有着很大的税收权力,税收除了一小部分上交户部的国库外,其他的都留在了地方上,以支付地方衙门运作的花费,这就给了官员们上下其手的机会。
作为地方上最重要的农税,不仅关系着地方衙门的运作,同时也是各级官员主要的油水来源,自然要拼死捍卫。
所以,李云天很清楚引发农税和商税对立的根源是大明自太祖皇帝起就实行的地方和中央分别收税的税收制度,如果这种制度不改变的话,代表着地方利益的农税和代表着中央利益的商税之间的矛盾将不可调和。
李云天本来还想着如何向朝廷提出对大明的税制进行改革,如今广州城的这个案子正好给了他这个机会,于是他就在广州城多留了两天,把这件案子的资料收集了一下,作为他手中的一个例子,届时可以在朝廷上举证。
由于案子捅到了李云天这里,李云天就要表明他的态度,为了使得当事双方和解,他采用了一个折中的方式,那就是让那个大户人家出资入股了布料厂,这样一来当事双方就成为了合作者。
与此同时,那个布料厂的老板出资购买大户人家的一部分土地,等于双方交换了手中所掌握的资源。
布料厂的盈利远超田租,再加上李云天从中主持了公道,故而那个大户人家就按照李云天的提议与布料厂的老板互相购买了对方手中的资源,既保证了布料厂有足够的人手,同时大户人家也能用更低的田租来招募新的租客,双方可谓皆大欢喜。
虽然这种办法看似有效缓和涉事双方的矛盾,但在李云天看来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