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29章 薛瑄入狱(2 / 4)
指挥同知的夫人有何深仇大恨要狠心毒杀自己的丈夫,更不相信薛瑄会收受贿赂。
原因很简单,李云天对薛瑄非常了解,因为薛瑄也是永乐十九年的进士,是他与于谦、刘球等人的同科,只不过年纪比他大上十多岁,中进士时已经过了而立之年。
与刘球进入翰林院不同,薛瑄的仕途是从都察院开始的,在杨士奇的举荐下于宣德三年就任都察院广东道监察御史,而李云天当时是湖广道监察御史,两人有着非常不错的交情。
李云天记得很清楚,薛瑄被任命为广东道监察御史后被派去监湖广银场,湖广银场也就是沅州银场,辖湘西十余县二十多处银矿,有民夫五十余万人。
由于湖广银场是一个巨大的香饽饽,牵涉了诸多方面的利益,故而多年来湖管理混乱,贪污成风,亟待整治。
薛瑄上任时深知肩负的责任重大,将面对巨大的利益疑惑,故而便以唐诗“此乡多宝玉,切莫厌清贫”用以自警。
到任后,薛瑄并没有待在衙门里享清福,而是不辞劳苦地轮流驻于沅州、辰溪和泸溪等处银矿,往复巡视,明察暗访,承办要案,对那些贪污受贿者都一一上报革除官职,依法严惩。
正是在薛瑄的不懈努力下,使得当地府县以及银场秩序井然,百姓民众夸赞不已,在任三年未回过一次家,离任时更是两袖清风。
薛瑄如他在诗中所说的那样,“莫言白笔南征久,赢得归囊一物空”,他用切实的行动赢得了百姓的爱戴以及官场同僚的敬重
李云天身为湖广道监察御史,自然清楚薛瑄那三年在湖广银场过得很苦,地方上的官吏豪强开始时想要用钱收买薛瑄,使得薛瑄与之同流合污,但被薛瑄严词拒绝,尔后又威逼利诱,进行恐吓以及诬陷。
薛瑄在湖广银场任职三年,湖广当地的地方官吏对他进行了大量的检举,诬陷其收受贿赂、贪污公帑、倒卖矿银等等,朝廷里也有官员弹劾其贪赃枉法,如果不是有杨士奇顶着的话薛瑄恐怕就要栽在湖广银矿上。
薛瑄在都察院一干就是十来年,正统六年在杨士奇和杨溥等人的举荐下就任大理寺少卿,参与刑狱案件的审理。
以李云天对薛瑄的了解,薛瑄向来严于律己、勤廉从政,身为大明士大夫阶层的佼佼者绝对不会收受贿赂后给谋杀亲夫的毒妇开脱,这里面一定另有隐情。
“王爷,薛大人与司礼监的王副总管是同乡,俗话说不看僧面看佛面,锦衣卫的人就这么把薛大人给带走了,鲁副总管未免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