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生猛新人(2 / 3)
饱读诗书内里锦绣,能讨老太太的欢心说明心思深沉善解人意。
确然,但凡是性向正常的男人跟性向不正常的女人,都喜爱这款的女人。
谢清欢又深入地想了想。上回高端知性的顾小姐看自个儿的眼神,貌似不甚友好。够不上敌意,只是轻微的不屑。
谢清欢眉峰一抖,意味深长地摸了摸下巴——啧啧,这顾小姐固然是将咱当成任三少外头的野花,但人压根儿没把咱当回事儿。想想也是,顾青山之女,任老太太认定的孙媳妇,何须自贬身价,跟一介野花较真?她只要端着正室的架子,微笑着俯视勾搭自家男人的狐媚子就成了。
瞧她那一身从容的气度,多半是在别的狐媚身上练出来的。由此可见,任三少的人品果真十分不靠谱。
啧,真是难为顾小姐了。
萧朗月见她将报纸整整齐齐叠起,身子向后一躺,靠在软垫上,一手抚上胸口:“欢欢,马上就要跟偶像近距离接触,我突然好紧张!”
谢清欢被她口中的称呼雷出一身白毛汗,还抖落了一身鸡皮疙瘩,僵硬地转过头看她:“你,叫我什么?”
“欢欢啊。”萧朗月一脸理所当然,伸手将她拦腰一抱,亲昵地笑道,“先前不都叫你阿宁的嘛,现在改了名儿,当然要换个叫法了。叫‘阿欢’的话,感觉怪怪的。叫清欢又不够亲近。当然只能叫欢欢了。”
谢清欢默默地摸了摸胳膊上的鸡皮疙瘩,撇了撇嘴没有试图反驳。人的想象力与创造力是无限的,不让她这么叫,她说不准会想出更惊悚更雷人的昵称。
“哎呀,真是做梦都没有想过,有生之年能有机会跟偶像合作啊。”萧朗月抓着谢清欢的手把玩儿,幽幽感慨,“欢欢,你真是我的福星。”
谢清欢看着自己被抓着的手,不动声色地皱了皱眉,总觉得萧朗月跟自己,太过亲近了。她知道这世上有一种生物叫做闺蜜,比死党的关系还要铁,比情人还要亲密。
但是,萧朗月跟自己,简直有点儿不分彼此的感觉了。
“都在一个圈子里,早晚都会有机会的吧?”谢清欢不太能理解身为死忠粉丝那种肝脑涂地的狂热,没什么诚意地说道。
保姆车减了速,停在恒丰大厦的楼下。谢清欢跟萧朗月刚下车,迎面就走来一位身穿职业套装,约莫三十上下,美丽干练的女士,朝她们略躬了躬身,笑得仿若春风拂面:“萧小姐,谢小姐,你们好。我谨代表恒丰欢迎两位的到来。我叫Mary,专门负责两位的接待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