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9章 五国合约(6 / 7)
大明任何港口进行互市交易,大明的商船也可以到达四国所属的港口进行交易互市。五国制订相同的关税,不得任意提加关税。
第六,各国商船到大明通商,必须遵守大明之法律,各国不得在大明之境内建造堡垒、房屋,架炮驻军。
第七,日本、朝鲜为大明东印度公司专属贸易易,各国商船不得前往日本和朝鲜贸易,只能在大明境内贸易通商。
第八,五国都不得在海上劫掠其它四国之商船,并攻击其它四国之领地,有违者其它四国共讨之。
第九,五国都可在其它四国之领地上开设商馆,但不得自建房屋城堡,也不行驻兵架炮持有武器,只得做商业之用。但商馆所在国,有责任保护好它国商馆职员。
整个协议的主要内容就是这九条,具体的协议有五国文字共同书写。虽然其中的很多条款四国都不太愿意,尤其是对于刘钧要求从葡萄牙占据的马六甲中割让淡巴锡那个岛。不但葡萄牙不满,其它几国也都不满。
葡萄牙人早衰弱,对于他占据的马六甲这块宝地,各国早都垂涎许久了,尤其是如今实力越来越强的荷兰,一直想夺取马六甲。可现在大明却插一脚。虽然只要去了马六甲海峡北岸的一个角,但也让人不爽。
淡巴锡就是后世的新加坡,地方不大,也就是此时大明包括壕镜在内的香山县那么大。可位置独特,守着马六甲海峡,刘钧非要提这个要求,主要还是要把大明东印度公司插到南洋去,那么大点地方,隔着数万里海域。大明的那些君臣是不会看的上眼的。可如果用做贸易港口,却是很有价值的,甚至对于掣肘荷兰西班牙等国,也很有帮助。
各国不满归不满,可眼下大明才是战胜国,本着合作互赢的态度,最终还是勉强达成了一致。葡萄牙不想一致,可惜四比一。他不同意也得同意。
其它几条中,最有争议的还是大明要独占日本和朝鲜的贸易权。这条比让大明跑到南洋占了马六甲一个角还让他们不满。但这点上刘钧态度越发强硬,几次直接要结束谈判,最后迫使和他们还是答应了。失去了日本和朝鲜,却还是得到了中国这个更广阔的市场。
至于其它的什么道歉,小事一桩。把他们被夺取的商船战舰货物等充做赔款抵押,他们也认了。毕竟都被明军夺走的东西,也不奢望还能让明军再吐回来。至于本来是他们的雇员士兵,跑到明国当雇佣兵去了,那也无所谓的事情。
前后花了一个多月的时间,最终还是达成了一致。以后五国一起和平相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