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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章(1 / 4)

“你给我闭嘴!”

一捧暗红劈头盖脸地浇来,邵博闻被迫用红酒洗了个脸。

池玫端着酒杯怔了一刻,有些无措,刚刚她脑子里一片空白,身体先于大脑做出了反应,但是当她再次看向邵博闻的时候,心中却并没有歉意滋生。

她注定跟这个晚辈八字不合,她讨厌他,从他以襁褓之姿来到桐城来的那天开始。他来的那一年,她失去了她的大儿子常清,三伏数九,不过半年。

邵博闻到来之后邻居家的快乐刺伤了她的眼睛,她什么都恨,命运、自己、老公甚至邵博闻,凭什么他能这么幸运,而她的儿子却要成为江底的一堆白骨。她反复梦见一具埋在泥沙里的骷髅朝她伸手,用常清的声音朝她哭诉:为什么不带他回家,江底的水那么冷。

她哭着给江边的渔船大哥下跪,求人帮她找一找,可是前前后后捞了1个月,什么都没捞着,江水湍湍,也不知道流到哪里去了。

稚子何辜她其实是懂的,可是她也听说过善恶有报,她自认并非奸恶之人,却造了世上最诛心的报应,又要去向谁讲道理?

疯掉的岁月对池玫来说是一种解脱,街上的每个小男孩都是她的儿子,她抱着“他”夺路飞奔,将身后试图抢夺的人甩得老远,她的信念单一而且固执,就是带“他”回家。

常远是她的救赎,他的到来让她原谅了一切,她去寺庙还愿、给偏远山区的联络人捐钱、对每个人都微笑,她心里满是感激,每次胎动都要向它保证,她再也不会让它置身到危险的环境里。

她给他取名叫常远,希望他的人生很长,未来很远。

或许是冥冥中对她丧子的补偿,常远很听话,他的童年和青春初期池玫都非常幸福,坏就坏在这个邵博闻身上。

他从小就散漫得很,带着一群孩子上蹿下跳,树上、河边、屋顶,就没有他们不去的地方,他还总想把常远也带出去疯,池玫因此对他喜欢不起来,潜意识里她觉得这个男孩很危险,因为他那样自由——自由便是危险。

等到常远上初中,在校的时间直线飙升,在她看不见的地方,他终于跟邵博闻混到一起去了。

不过那时她因为常远在校空闲下来,无所事事培养出了一点自己的小爱好,种得院子里百花齐放,街道上的妇女频频来讨教,她有了交际圈,心态也好转了不少。

知道他俩一起上、下学是因为学校门口有混混抢钱,还和颜悦色地对邵博闻道过谢,这种和平一直持续到高总生涯的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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