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7部分(6 / 6)
好点儿,徐延亮则是比简单还差,极为丢脸。
而我居然是个女中豪杰,只是跑厕所太勤快。肯定是我老爸老妈的优良基因起了作用。
即使酒量好,到底还是微微头晕了。只是理智还在起作用而已。我拿起相机给那三个大呆瓜照了好几张照片,又拍了几张靠在墙上闭着眼睛的小白脸韩叙——他的确是越喝酒脸越白。
和他形成鲜明对比的是余淮。
余淮本来就是小麦色的皮肤,喝了酒以后简直就是一个关公。
我看这抱头痛苦的简单和β,忽然理解小时候看到的那些叔叔阿姨。在带卡拉OK的包房里唱完歌喝完酒,这些叔叔阿姨很多都会三三两两地拉着彼此的手倾诉哀肠,陈年旧事都翻出来絮叨,每每面对这种场面,没喝多的大人都会特别痛苦。
小孩子们懂什么,不管家中大人喝成什么样了,我们关注的都是自己的游乐,从来没发现,有那么多秘密和故事就从身边溜走了。
我放下相机,静静地看着在一旁陷入沉思的余淮,突然有一股冲动,想要跑过去看着他的眼睛问,余淮,你喜欢我吗?
你喜欢耿耿吗?
不是朋友的那种喜欢。
是不纯洁的那种喜欢。
你愿意告诉我吗?因为我喜欢你啊,很喜欢很喜欢,比喜欢自己还喜欢。
然而我只是走过去,和简单、β抱在一起哭了。
在余淮的要求下,服务员拿着我的相机,给我们六个毫无仪态的高中生照了一张合影。
β忽然大声喊起来:“去他妈的成绩,老娘是为了你们几个才每天去上学的!”
简单呜呜呜地哭着说:“不管是不是还在一个班,你们都是我最好的朋友。”
我却说不出话。我讨厌离别的场景。我连我爸爸妈妈离别的场景都记不住。
忘记悲伤的事情,是我的特异功能。
我只是侧过脸去看余淮。
是我都错觉吗?是他的脸太红了,还是他真的眼圈红了?
我们这座森林腹地的北方城市,夏夜总是清凉的。白天的暑气随着太阳下山渐渐散去,夜色下,满是晚风带来的温柔凉意。
我们几个从饭店出来,走着走着就走散了。一开始还能听见β他们吵吵闹闹的声音,迷迷糊糊中走过几个路口,再一转身,身后却只剩下余淮。
“别担心,他们打车回家了。”他看出了我的紧张,解释道。
……说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