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如此而已】(7 / 8)
?”
我想了想:“不知道怎么说,算是很厉害,不过也不算什么……嗯,洪门你知道吧?我在国内地时候,把洪门里面的一个老大的儿子打成了太监。”
没太大反应,龅牙周也不过就是挑了挑眉毛,然后“哦”了一声而已。
的确,如果换做从前的我,洪门这两个字绝对是可以让我高山仰止的存在了!
但是现在么……就一个字,哼!
面对美国最牛逼的黑手党家族,我都敢硬碰。
洪门是很厉害,不过那要看是在什么地方了。在华人的地方,洪门历史源远流长,香港的黑社会全部都是洪门的分支传下来的,基本上,整个洪门就可以代表了中国的黑道近代历史了!但是,那是在国内!
从绝对势力上来说,洪门恐怕比黑手党都要逊色几分。
而且,我得
罪的不是整个洪门,而只是其中的一个老大而已。
洪门这种组织,其实和黑手党差不多。看似庞大,其实内部也比较松散。黑手党在美国有二十多个家族,内部山头林里,而甘比诺不过是其中一个比较大的而已。洪门的情况也同样如此。
如果对付一个当年如我这样的小混混,一个老大发了话,其他的老大当然不会为了这点小事情而驳了同道的面子,一个江湖追杀令下来,我在国内就别想混了。我一个小人物,杀了我也不过是一件小事情,找个坑一卖,做点手脚,没什么大不了的。
但是我现在是谁?我是温哥华的大圈头子,控制了加拿大西海岸的走私贸易,是名副其实的一方枭雄了。
如果对手是一个不入流的小混混,洪门的其中一个老大发了话了,自然所有老大都卖面子帮忙,反正下个江湖追杀令么,也不废什么事。但是如果是对手是一个拥有雄厚势力的境外黑道头子……那就不同了!
这种情况下,洪门内其他的老大会愿意竖立我这么一个强敌么?而且理由只是为了一个老大的私人恩怨?
这年头,没利益的事情,谁干啊!
如果是整个洪门团结起来要干我,我自然是如临大敌。但是如果只是洪门下面的一个山头的老大要对付我……靠!谁怕谁啊!
我现在要名有名,要钱有钱,要背景有背景。就算是甘比诺家族对付我,也不敢杀我!最多就是想办法给我的生意捣乱而已!那天高奇也不过是羞辱我一翻然后放我回来!
为什么?
开玩笑,我现在这么大名气,新闻人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