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部分(6 / 7)
烈的好感和绵绵的情意。
开元二十五年,武惠妃病重,明皇决定去骊山过冬,第一次遇见杨玉环。偶然的邂逅没有花火,只是皇家一次例行的谒见而已。稚气明朗的玉环给皇帝留下了很好的印象。杨玉环有令人着迷的青春活力,她聪明,但不锐利,融融地,让人很放松。对中年已过的皇帝而言,是潜在的刺激。
这种需要在武惠妃死后益发明显。孤独的大唐皇帝,需要一个新鲜的女人了。像白居易说的:“汉皇重色思倾国,御宇多年求不得。”白乐天不能写明是“唐皇”,一来,不合韵;二来,纵然唐朝世风开明,终究也要有些避忌。况且时人多以“汉唐”并举,说汉反而有更深长的味道。
五十六岁的老皇帝偷偷地爱恋起自己的儿媳。这是“不伦”的事,即使在今天也要受到指诟,然而他终究还是做了。因为玉环是当世最美的女子,又和他一样精通音律。昔有伯牙摔琴谢子期,可见知音对“音乐人”而言有着磅礴难挡的魅力,何况爱情的魅力还远远不止于此。
说“三郎”与“玉环”的爱情,免不了要说到白居易的《长恨歌》,仿佛是千年来品听同一场哀艳的爱情悲歌一样。必得和贾宝玉一样手拿曲谱,听人唱得一句:“开辟鸿蒙,谁为情种?”一切才于恍恍中开场。
白乐天。我现在不太喜欢这个男人了。年少时读他的《卖炭翁》,平易近人,老妪能解,只觉得他是一等一的好人;看他的《琵琶行》,又以为他是能够同情贫贱女子的有情人。说什么“座中泣下谁最多?江州司马青衫湿”,整得跟真的似的,害我白白感动好久。
后来窥见他的士大夫底色,人性斑斓的一面,对他也就少了那样纯粹地喜欢。他仕途跌拓,不好缘附党人,好似清清白白一丈夫,固然是不错的;私底下却又沉溺酒色,蓄家妓过百,一边说什么“樱桃樊素口,杨柳小蛮腰”,一边又说“十载春啼变莺舌,三嫌老丑换蛾眉”,也不想想自己都已经风烛残年,而樊素、小蛮,不过十八九,年方潋滟。这老家伙有这么糟蹋人的吗?
实在老得不行了,患了风痹之疾,就放妓卖马,自诩“既解风情,又近正声”,总之是一派遮都遮不住的自得之色。这样做作实在是叫人厌恶。就这样的人,还好意思指摘一位立志为夫守节的女子,害得人家绝食而死。仅仅是因为这女子的出身不好——曾沦落青楼做过名妓。可是,人家关盼盼已经从良,而且夫死后矢志守节了呀,你又指手画脚地做什么,说人家应该以死殉夫。她死了,对你有什么好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