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3 / 3)
看管不力而降罪。
可事实上,永安全然没这份闲心,迁怒这种情绪他暂时还没有。他只顾着撩袍,跨进屋子,想要立刻打开衣柜,瞧清那一封封的休书是否安在。然而,才刚跨过门槛,他的动作就无预警地僵住,脚底传来的异样感让他好奇垂眸,移开青丝履。
“这是什么?”他弯下身,捡起先前被踩在脚下的东西,翻来覆去打量了阵。
“木头做的小棒子。”一旁丫鬟凑上前看了眼,如实回答。
“我知道!”他不是白痴,分得清材质,看得懂形状!他想要的不是这种肤浅答案,“我是说这东西做什么用的?!”
“……大概是发簪?”丫鬟吞吞吐吐地给出不太确定的答案。她又不是百科全书,主子都搞不明白的东西,凭什么奢望她能领悟。
“她的?”永安试图努力回想她有没有用过这种簪子,可这一刹他才发现,自己似乎从来没有关心过这些。她戴什么样的耳环,他不清楚;用什么样的发饰,他从不留意;唯一能记住的就是她始终杂乱的发型和色彩多变款式依旧的小棉袄。
“应该不是吧,少奶奶喜欢用银色的发绳。”
“那就是奸夫的!”他吼出结论。
顺带鄙视她烂透了的眼光,就像偏爱那些具有浓烈乡土气息的棉袄一样,她挑的男人也同样别具一格的烂!只有品格完全没有可圈可点之处的奸夫,才会用这种丑到不行的发簪,又粗又简陋,用这种东西来缠发,还不如拿来擀饺子皮!
可见,奸夫的品位也很有问题。乡土棉袄配丑发簪,很好,绝配,彻底没他的事了是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