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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百七十章 “追思会”(二)(2 / 4)

些事,众人点点头,等他继续说。

“实不相瞒,在上午的党委会上,孟书记确实提到评选烈士的事,遇到点阻力,正在想办法做工作。”

“阻力?”郭副厅长紧皱起眉头。

“好像一位市领导以‘死难情节不壮烈,不符合有关规定’为由不予批准追认烈士的申请。”

韩博轻叹了口气,接着道:“主要是我们现行的《革命烈士褒扬条例》,无论从立法目的还是从条文内容看都可称得上是标准的‘古董法规’,革命意识、革命色彩很浓。明确规定,我国人民和人民解放军指战员,在革命斗争、保卫祖国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中壮烈牺牲的,才能称为革命烈士……

为弄清这个被载入法条的‘壮烈’在实践中究竟如何执行,过来前我又和我的前任宋文同志,在办公室上网查了查民政部于1980年9月3日颁行的《关于贯彻执行<革命烈士褒扬条例>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

该规定第四条对‘壮烈牺牲’的解释是,‘为保卫或抢救人民生命、国家财产和集体财产,勇于献身,给人民群众树立了堪为学习榜样的’。老实说,若严格依这一解释去衡量近几年涌现出来的烈士,完全符合的不是不多,是几乎没有。”

原来他跟宋文没吵架,原来他同样关心这件事,居然在交接时跟宋文一起研究该怎么办。

他们的战友牺牲了,他们希望战友能评为烈士,他们的心情完全可以理解,但这件事韩博真不敢打包票,毕竟事情并非孟书记与陈副市长有矛盾那么简单。

韩博不无歉意的看了看杨小慧,凝重地说:“杨支队牺牲了,禁毒支队司机柳伟也牺牲了。据我所知,在事故原因没完全调查清楚之前,有个别人,甚至有个别领导干部,就私下里认为柳伟同志应该负责任,说柳伟这个车是怎么开的。

柳伟有父母,有妻儿,有亲朋好友,一个在部队立过三等功,复员到地方一直解决不了编制,拿着治安员工资,干着缉毒警活儿,现在因公牺牲还要被指责,人家父母、妻儿会怎么想?”

“韩局,我们禁毒队没有!”在禁毒支队,同志们都把小柳当战友,高政委坚信这种事不会在禁毒队发生。

“禁毒队没有,其他单位有。这些传言很伤人,让柳伟同志的家人寒心,人家说了,人是和杨支队一起牺牲的,杨支队是烈士,柳伟也要评烈士。这个要求不算高,人家还是比较通情达理的,至少没在追悼会规格上说事。”

真是人言可畏,没想到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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