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30章 王晓玥夫妇(5 / 7)
强行植入被评论为“俨然和电视直销现场一样”,这明显是对剧情的一种破坏,让观众感到生硬和不自然。
同时,一些前卫产品的功能性诉求甚至可能被受众当作影片的虚构。因此,品牌诉求一般停留在简单告知与提高特性认知度方面。很难将潜在消费者的“兴趣”转化为“欲望”。
必须要注意的是,在影视剧或节目中,可供植入广告的容量有限,过度使用会引起受众反感。在现实情况下,受众倾向于把所有说服性讯息都理解为“广告”,他们对于“广告”高度敏感,一旦感觉到这是“广告”,就会条件反射性地把心灵之门关闭,最终影响到对影视剧或节目的态度。这样的反面例子上个位面其实有很多,这个位面也有很多,大众对这种电影现在已经产生很强烈的反感了。
所以在拍摄电影时,运用植入式广告进行品牌传播必须慎重,需要充分考虑目标人群,从广告主的角度出发,其目标消费者与影视剧或节目的目标受众分析到底有没有交集,这一点是采用植入式广告时优先考虑的问题。在一部以家庭妇女为目标受众的电视剧中植入IT类产品显然是不合适的,目标受众群的分离将造成广告的无效或低效投放。
植入式广告的难点还在于:需要同时满足剧情和营销传播的要求。过分迁就剧情传播,可能会影响广告的传播质量,导致信息偏离营销传播的协调性,与整合营销传播的要求相悖。反之,强调营销信息又可能影响剧情。植入式广告就是在“被情节干扰”与“干扰情节”的夹缝中诞生。在这种情况下信息整合是成功的关键所在,赞助商应与编剧、导演充分沟通,广告植入的痕迹越少,与剧情结合的越自然,传播的效果也就越好。
杜星河不知道该怎么和林建国解释这些东西,在影视剧或节目内容中限制植入广告的数量是极其严格的,以防止过度商品化的倾向,避免各种广告相互干扰,避免引起观众的逆反心理。特别是在恐怖片中,要是弄一堆植入性广告,先不说这些广告的营销效果好不好,单是观众的观影感受这方面,就肯定要被破坏掉。
如果影片最后恶评如潮,牵连到植入的广告本身,这也会给厂商带来负面影响,最后很难再有下次合作,这都是得不偿失的事。表面上看,植入广告给片子带来了几十万的广告收入,但其背后损失的有可能是几倍于几十万的收入。
林建国做事情,包括看事情,很多时候都局限于现在,而不去着眼未来。这点杜星河近来感受的越来越明显。
掌舵一艘小船时,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