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3 / 4)
挑了我的腿上,他则背向了我,继续假寐。
他的被子带了浓烈的脚丫子臭味,但这一刻,这被子的一角对我来说竟是那么的温馨,杀人之人,也有援人之手的心肠,世间何谓忘忠好……
铁窗外微微的月光照射进来,照明了他那裹在被子里的身躯,由于手烤和脚镣还羁留在他身上,所以他的身子显得有点别扭。大概有半个小时左右,他猛的向我这里一转,着到我正盯着他,竟也愤怒的跟我对视上了。我淡淡的一笑示好的说道:“为什么进来?”
杀人者用手挑了一下被子,把我的身子全裹进了他的被窝,又转向背我的方向,淡淡地说道:“我是杀人犯,你不怕我?”
“杀人总要有个原由吧,我又设得罪你,你干嘛杀我啊。再说了,你杀人自有你杀人的道理,那被杀的一定也有他该死之处。人们总喜欢因为一件事儿,把别人的人性里的好全否定了。记得当初,我因为打抱不平,被派出所抓了,回来之后,人们看我的目光就变了,好像我就是一个十足的恶棍,连媳妇都娶不上!”
杀人者背对着我,久久无语。
我见他不说话,向他挤了挤。跟他背贴了背,又接着琢磨自己的事情去了。
良久,杀人者淡淡地说道:“我老婆偷人,哼……哈。”
他这哼……哈,充分的暴露出了他的无奈和后悔,在农村,老婆偷人,那是对汉子最大的侮辱,如果他不动手杀他。那将永远抬不起头来。因为农村不同于城市,农村里大家都是相互熟识的,而且这类的消息总会被夸大了说,而且还要隐隐约约的,传播速度如洪水猛兽,传开了,会被人在背上指手画脚的说上几句,也会当做茶余饭后的谈资。
我笑了笑说道:“其实我挺羡摹你的,你杀那孙子,说明你爱你的老婆,能与自己爱的人结婚、朝夕相处,这就是最大的福分了。我没结婚,但喜欢着一个女孩子,手都没摸过一下,哎……走了,比他妈的挥一挥衣袖,不带走一片云彩还洒脱。我能怎么着?还不得眼睁睁的看着。”
杀人者突然对我未来兴致,躺平了身子说道:“你为什么进来啊?”
我想了想说道:“我是做食品厂的。据说我们的东西吃死人了,他们就把我拘了进来。”
杀人者似乎有点失望的“哦。”了一声,就又不说话了。
看守所里也有等级之分,有钱的可以吃管教饭,没钱的,如果这一天没活儿干,就只能吃三个窝头,那分量也就仅仅够维持自己生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