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三十二章同手同脚(2 / 3)
吧?”
叶秋桐经常有和秋生通电话,如今秋生已经把建筑公司转移到县城,在县城租了办公室,也拉了电话,所以联络也方便多了,生意做得有声有色。
不过,叶秋桐还是想听听母亲的说法,综合一下各方情况,才会得出真实的结论。
“生意不错,整天忙得脚不沾地,还学会了和人家喝酒,昨天晚上醉着被别人送回来了,要不是看他醉成那样,我真想打他。今天一早说要去看个拆房工地,又走了,身上酒味还浓得很。”
钱秀花心疼地道。
“哎,怎么这样?赚钱也要顾及身体,他回来我和他说说,不许喝酒应酬。咱们做生意,不走酒肉应酬这条路。”
叶秋桐一听也很担心,她可不想自已的弟弟为了赚钱赔了身体,那不如不做这门生意呢!
“我也这么说,可是你弟说,现在的社会风气都这样,不喝酒没生意,而且不喝酒,连尾款也要不回来。还有一些时候,是生意成了,人家主人请他喝,或者他请别人喝,哎,整天喝个没完。”
钱秀花越说越“悲愤”,就差没直接跑到叶秋生面前控诉了。
叶秋生正在城里办公室看着新签的合同,此时忍不住鼻子痒痒的,打了个喷嚏出来。
呃,谁在想他哟!
“应酬这么多啊?那可不行,一定要改掉以酒应酬的习惯。”
叶秋桐听了也很揪心,天天都泡在酒里,那哪行?
“你回来说说他吧,你说他听你的。”
钱秀花不知不觉,早就让出了母亲的权威位置,把儿女当成了依靠。
“好,我会说服他的。”叶秋桐说着,打开那些带来的礼物包装,一一拆出来,扯出一件棉外套,让钱秀花换上,道,“妈,暖和吧?你穿上洋气又好看。”
这是一条絮了丝棉的红色棉衣,拉链紧口袖,十分合身,钱秀花觉得轻薄又保暖,十分满意,对着镜子前后左右打量了自已一番,乐呵呵地就舍不得脱下来了。
这时,叶长志回来了,他照例每天要到村部里巡查一番,看到女儿回家,脸上也放松了一下,虽然不会象钱秀花笑得眉眼都绽开了,但是一看就知道他此时特别舒心。
“爸,皮带、POLO衫、皮鞋是买给你的,试试?”
叶秋桐又拆了一堆包装。
叶长志看着也有点心疼,道:
“秋桐,这得多少钱啊?爸的衣服鞋子够穿了,别乱花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