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九百九十九朵玫瑰(2 / 4)
的爱慕之情。还有,听说他是个程序员,他现在除了开发程序,就是在家里贴满你的照片然后幻想与你共进晚餐。”
默默闻着那花束,嬉笑着说:“哎呀,这也正常啊。谁叫我们之之这么迷人呢?不过他也挺破费的,隔三差五就送礼物过来,也不送别的,就送九百九十九朵玫瑰。讲真,这求爱的技巧,虽说浪漫,但也挺单一的。”
“谁说只送玫瑰花的?不是还写信吗?一束玫瑰花,一封信,现在算算,他应该写了有一百五十多封信了吧。看看现在这封信写的是什么?”
默默从花瓣里拿出淡蓝色的信封,打开,扫了两眼,噗嗤一下就笑了。“知道的他是程序员,不知道的还以为他是个诗人呢。”
苏珊将信抢了过来,“什么诗啊?那是散文好吗?句子挺唯美的,就是不押韵。给小之看看。”
之之淡淡地睨了一眼那信,摇头,“我不看了。收起来吧。”
苏珊一边将信收回信封里,一边玩味儿地问:“小之,说真的,如果你没和莫阳在一起,你会不会喜欢这类的男孩子?这种锲而不舍,每天愿意送你玫瑰花,送你情书的宅男程序员?”
林之轻笑,没回答。
看着那束娇艳欲滴的玫瑰,林之无奈地笑了。她每天都会收到全国各地粉丝送的各种各样的礼物。话说玫瑰花,算是最普通的礼物了。
但这个欧阳俊杰之所以让她留意,就是因为她只要出席活动,就会收到他的玫瑰花。玫瑰花里必定会夹有一封情书,情书上必定会有他潇洒的署名。
后来林之就想起,她第一次知道欧阳俊杰,还是在市电视台初次遇见白辰箫那天,他突然冲了出来,大喊:“我是欧阳俊杰,我喜欢你,特别喜欢你。”然后…就被安保人员拉了下去。
对这个粉丝的长相印象不深,因为长的太普通了。衬衫,休闲裤,戴眼镜,典型的程序员下班后的模样。
她决定,要回他一封信,以感谢他的支持和喜爱,顺便劝他不要再送玫瑰和情书了。
“诶,莫阳知道有那么一个天天送你玫瑰花的粉丝吗?”苏珊好奇地问。
林之趴在桌子上微撅着粉嫩红唇,不是很开心。“不知道。但是我突然希望他知道。”
“为什么?”
林之脸上闪过一抹失落。“因为他从来都不送我玫瑰啊。而且,也不带我去约会。我希望他知道后能学习学习。”
“不约会,说明他忙啊。不过,他真的一次都没有送过你玫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