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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98章 论法(3 / 4)

些想法,掰开了来讲,都是那么的有道理,可是真正要改起来,只怕会非常困难,因为这有些颠覆这个时期普遍的社会认知。

再往下一条,就是魏征经常做,但从不敢说的事情。

‘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

在封建时代,其实根本不能做到这一点,首先,你就得承认皇权是高于一切的,不然就等同于造反。

所以,孙享福只敢说‘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而不是说‘天子犯法,与庶民同罪’,等于是把皇帝本人排除在了律法之外,对于比他次一级的王,却是有一定的约束能力。

然而,即便是‘王子’,又有那个敢用律法来要求,或者处置他?

像魏征这样忠直不阿的人,此前也只能用劝谏的方式,温和的处理,要是真的连王子这个级别的人也用律法管起来,那么法部将成为所有权贵阶级,以及皇子皇女的死敌,整个法部体系的官员,都将会成为孤臣,这可就需要大决心,大毅力来做了。

对于立法方面一时不决的事情,魏征很聪明的选择了搁置,到底怎么做,他还可以找皇帝来拍板,如果皇帝要他们成为孤臣,他们也是别无选择的。

然之后,魏征对法部下属衙门的建设,以及管理制度的陈条提出了自己的疑问。

孙享福建议法部将地方衙门设置为道,州,县,三级,统一定名为法院,取证,抓捕,犯人看管,都是由刑部来做。审理,定罪,判罚,则是必须要经过各级法院的法官,在法庭上宣判裁决。

而且,还允许原告,被告,不服判决的任意一方,向上一级法院申诉,对于现行犯罪,或者破坏公共事业的,还能由官府作为原告,直接提起诉讼,不允许上诉。

而位于长安的法部衙门,则会成为全国最高法院,拥有终审仲裁权,这一系列的设置,魏征都觉得非常合理,他就是觉得,这样一来的话,以往的县衙的公堂,只怕就要归法官来坐堂了。

“如此,才是合理的,县令,就不应该坐在衙门里喝茶想清福,作为地方官,如何掌管地方?多去田间地头多看一看百姓的需求,敦促生产,到各衙门,各部门多巡视,监察,督促工作人员认真工作,才是他应该做的。”

“如此一来的话,我法部,今后岂不是要是管理上千官员?”

“所以,今次科举,明法科的取中率才会这么高嘛!”

对此,魏征也是无言,明法科的考卷他看过,基本都是选择,判断,问答分析题,未必需要多高的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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