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一中文网
会员书架
首页 >历史架空 >汉末皇戚 > 第七十一章 灭蝗

第七十一章 灭蝗(2 / 3)

之事时有发生,像是窦武之死便是如此,故今已不像汉室调兵制度制定时的初衷那样完美。

“请校尉下令!”伏完以下军官查验无误后皆行礼拜道,虽然他们之中也有人对皇帝要捕杀蝗虫感到害怕和迟疑,认为蝗虫乃神灵示警,但毕竟他们效忠的是大汉,是皇帝,是以一番思索很快领命。

伏完朗声道:“蝗虫一事,无需太多人等,潘司马,汝率本部之兵随孤前去便可,其余诸将巡视诸营待命。”

“诺。”众将齐齐礼拜道。

夜幕缓缓降临,漆黑一片,偶有淡淡的月光洒下,雒阳城外一处蝗虫颇多的村庄里,潘俊正率领自己手下千余骑兵,布防村庄四周。

本来雒阳乃大汉京都,不需如此,然而村民知晓来之汉军要捕杀蝗虫时,纷纷阻拦,言此乃蝗神,不宜捕杀,否则必遭天谴。

为此,潘俊只能下令将村民老弱妇孺羁押一地看管,同时布防,防止极端村民生出异心,不过他倒是多想了。这些村民青年被官军征召,其余老弱妇孺见到官军明晃晃的刀刃,都是害怕不已,皆不敢闹事,只能疾声咒骂,然后跪下向天祷告,祈求神灵护佑。

远处的村庄田野边,越骑营骑兵已经监督民夫将坑挖好,坑旁则就近从民户中取来杂草之类的易燃之物。

伏完脸色铁青站于一旁,盖因其身旁有一位老者,其鬓发皆白,此时怒目而视,言语激烈,斥责伏完枉为汉臣。

其人乃是乡中三老,西汉高祖刘邦诏曰:举民年五十以上,有修行,能帅众为善,置以为三老,乡一人。择乡三老一人为县三老,与县令、丞、尉以事相教,复勿徭戍,以十月赐酒肉,东汉以后又有郡三老,并间置国三老。

莫看伏完被骂的脸色铁青,但其敢怒不敢言,盖因东汉重孝,尊重长辈。这老者乃是三老,年岁大不说,品行也是一等一的,伏完是一个忠于家传儒学的书呆子,对于孝义看得很重,怎么敢反驳呢?

好在捕蝗事宜准备好,伏完一声令下,只见黑夜的田野之上,火光冲天,点亮了漫天光幕,伴随着一阵浓郁的烟味,不一会儿,便熏得人口鼻不适,泪水鼻涕纷纷涌现。

没过多久,便见一群一群蝗虫像是着魔了一般向火焰中扑去,伴随着一阵噼里啪啦的烧焦之声,未几,他们便多数化为飞灰。这时,早已等候多时的民夫,在汉军的监督下,赶快蝗虫尸体掩埋。

那乡中三老见此一幕,登时气急,双手又是一阵斥责,大喊道:“此皆乃神蝗,火烧不得,捕杀不得

点击切换 [繁体版]    [简体版]
上一页 章节目录 加入书签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