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四十四章 仆从兵比职业兵好使(4 / 5)
卑先附汉,后叛汉自立的事情。
对此,伏泉不可置否,也许东汉的政策可能失当,但是他们以夷制夷的做法明显十分正确,否则如果不采取这种措施,以东汉政府的财政,恐怕不需要那种波及天下的大乱,自己就得先玩玩了。
当然,可以作一个比较,如果将汉军每月给的钱财都不算入政府开支,只单单算做政府征兵所需要用的最少三万钱来做比较。当年汉和帝永平年间,辽东太守祭肜以钱财诱赂鲜卑,使其斩叛逆乌丸钦志贲等人首级,之后鲜卑自敦煌、酒泉以东邑落大人,皆到辽东接受赏赐,而东汉政府见到其中不需要政府发兵,便可以清剿异族叛逆,便下令富裕的青、徐二州每年给钱,一年以二亿七千万军费为常例,安抚鲜卑。
如果这两亿七千万全部征募汉军的话,一个汉军征募最少需要三万钱,这两亿七千万看似很多,但是真要征募兵卒实际只能征募到九千人不到,而这九千人只是最初的成本而已。这还不算给汉军兵卒准备衣甲,训练,以及日常粮食后勤等等,最终的结果可能是东汉政府付出不下十亿军费,最终才可能得到一支不足九千兵卒的部队。
这一点,如何比每年给鲜卑两亿七千万钱,根本不要付出其他代价,就能得到边郡那些异族数万仆从军队作为炮灰,为汉军攻城拔寨来的性价比高?毕竟,这些异族即使死光了,东汉政府所需要付出的也只是每年两亿七千万的付出而已,而如果自己募兵,不说这其中的成本高昂,就是每月给兵卒的俸禄以及兵卒死亡后的抚恤,都明显比征募异族兵马所付出的代价多的多了。
而且,东汉边郡真正需要兵马的时候,明显不可能只需要这九千人,需要的兵马会是比这九千人多的多的,也因此,他们所需要付出的就不会是一个两亿七千万,而是几个、十几个两亿七千万。
作为帝国的统治者,东汉政府显然不可能不会算这一笔账,所以,征召胡兵已是东汉征募的必然选择,终归这两亿七千万对于东汉政府而言,也不过就是一个大州的一岁半数不到的税收而已。
至于东汉政府给南匈奴的一年一亿九十余万,西域的七千四百八十万,这些钱就更是小钱了,对于东汉政府而言,这些钱和汉羌百年战争所耗费的两百四十余亿而言简直小巫见大巫了。
闲话少扯,伏泉还在沉思,那边皇甫嵩在明白贾诩意思后,连忙说道:“北地穷困,自羌乱以来,民生凋敝,犹未复兴,征羌胡所需经费,郡署府库不足,难以弥补,恐募羌胡一事,难成也。”
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