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发及腰的长(3 / 4)
书告诉自己要忍住,所以表面仍是一派端庄的乖乖女做派,要多无辜就有多无辜,然而,她内心恨不得站起来,叉着腰,告诉面前这个的男人:丫的,老娘当时是长发!长发懂不懂!!长发及腰的那种长!!!
苏书内心不由感到一片挫败。
没有比你心心念一个人,而他却将你忘得一干二净,更令人感觉挫败、难堪的了。
他是你的执念,而你,却根本只是他记忆的肥皂沫。
一吹,就破。
我当时到底喜不喜欢面前的男子呢?
必定是喜欢的。
因为喜欢,所以一看到记忆深处的脸,就认出了他,而现在在的这场措手不急的相逢中,却更多的是难堪。
或许,正是这场相逢,也让她明白,这个世界上总是有些人,遇见了,也只是场风景。
不论喜欢与否,许旭当时也并没有做错,年少狂妄也罢,无心也罢,他只是做了他当时认为最随他心意的事情。
苏书逐渐感到释然,也不想再纠结于过去。
或者,即使现在忘记不了这个人也没关系,这一年不够,就再用一年,两年,三年,总有一天,我想起这个人的时候,会觉得一切都无所谓,何况三天过后,两人不会再相见了。
遂即打断了面前的男人仍试图拉着自己追忆青葱岁月的行为,“我高中的时候平凡的很,第一面没认出来很正常,倒是你,美名远播,知道同学们都私底下怎么说的吗?”
苏书认真看着许旭一脸求知的表情,一字一顿的说,“追你的妹子们如果好好排队的话,都可以排满整条育新街呢!”
育新街是J城的主干道,从南到北,直接贯穿整个J市,所以这当然是夸张的说法,但也足以说明许旭的确非常受欢迎。
许旭听到苏书的话,准备再证明一番“虽然自己很受欢迎,但是自己洁身自好”的言论,苏书果断打断了他,拿出了今天李医生给开的一堆药,“吃完饭的话就吃药吧,今天不早了……”
苏书话还没说完,就被许旭抢白,“今天不早了,现在我出去肯定不安全,万一再碰上白天的地痞流浪,我的人身安全搭这儿了,我就睡3天,3天就走!”
3天的时间够把钉子给□□了,许旭暗想。
许旭面上仍是一副“出去我就交代在这儿”的混吃混喝样儿,苏书看着他这一副无赖样,配着英俊不已的脸,再暗暗联系当年这人的清冽孤高,倒也感觉这样的他出奇的有趣,又出奇的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