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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7章 喜得贵子(2 / 5)

罗振斌提出在董万成死后,董泰得到的那百分之二十四的股权,必须全部转手给罗振斌,到时候,罗振斌会在和董泰签署一份协议,就是上一次董泰递交给我法庭的那一份协议。

董泰问罗振斌,他什么时候,能够得到那百分之二十四的股权。

罗振斌回答他两个字快了。

结果,两天之后,董万成在刚从总部到洛川市的第一天,就遇到了车祸,紧跟着在医院接受治疗的时候,又因为人为的医疗事故不幸身亡。

这也就是说,在董万成车祸前,罗振斌早已开始计划筹谋,董万成的车祸事件。

另一方面,罗振斌虽说没有明说,但是董泰也应该能够明白,罗振斌会有所行动。

也就是这个被董万成养育长大的儿子,为了自己的利益,竟然做出了这样愚蠢的事情。反观董万成,可能到死都不知道,这个自己含辛茹苦养大的孩子并非自己亲生的,就连自己的车祸,也成为了董泰牟利事情。

熊保国在法庭上讲出这些的时候,董泰就开始慌了,辩解道:“我的确似乎问了这样一个问题,可是,我不知道他会买凶杀人啊。”

真是可笑,这都有脸说。

审判长和审判员以及陪审团商议了十几分钟,最后还是果断的下达了判决结果。

一,罗振斌遗嘱不具有法律效应。

也就是说,董泰不可能从罗振斌的遗嘱里获得一星半点的好处。

二,罗振斌手里剩余的股权属于非法所得,如数规划给被害人董万成,鉴于董万成已经去世,现有法院判决,把这部分遗产,转移至董万成之子董浩的名下。

这对于董浩来说,是一个天大的好消息,不仅能够躲自己的那百分之二十五的股权,就连罗振斌的不正当所得也能全部夺回。

关于这个案子,三次开庭,历时将近两个月,终于尘埃落定。

不过,有些意外的是,罗振斌的私人律师,以及熊保国,二人全部吊销了律师从业资格执照,就是他们参与了罗振斌一案。法院认定他们知晓罗振斌立下遗嘱的目的,知情罗振斌可能会对董万成的生命安全造成威胁,而没有举报。

熊保国律师觉得很冤枉,并且表示自己会上上诉。

但这就是熊保国自己的事情了。

董浩重新接手浩泰之后,红姐便跟着董浩一起回到了浩泰上班,而这个我们刚刚创立还不到一年的W.E.只有我和磊子一起经营着,按照红姐的指示,把磊子提到了二把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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