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八章(1 / 4)
“奉天承运,皇帝诏曰,朕之太子苏澈,博学多才,文武并重,兹闻丞相沈常平之女沈氏,温婉淑仪、温良敦厚、品貌出众,恰逢及笄之年。故朕将沈氏指为太子妃,择吉日完婚。”
木怜推了推沈,她才突然惊醒过来,低着头捧过圣旨,“臣女接旨。”
“那沈小姐继续用晚膳,小的就不打扰了。”萧公公恭敬地道。
“多谢萧公公。”沈从袖子里摸出一点碎银子塞进萧公公的手里。
“还要恭喜沈小姐。”萧公公喜滋滋地收了银子,离开了院子。
“小姐,您怎么了?”木怜有些担心地看着身边突然像是被抽了魂的沈。
明明这是大喜之事不是吗?
“木怜,我很纠结。”沈艰难地坐下。
她应该也是有点喜欢苏澈的,不然不可能对前几日的那一个单纯的额头吻都害羞的厉害,也不可能这几日都愁眉苦脸的。
可是她也怕。
虽然如今原著早就没什么参考价值了,然而哪怕刨去原著的影响,这里是个货真价实的封建社会,男尊女卑,而苏澈又是太子,哪怕他一时答应了她的要求,那么以后呢?十年后呢?二十年后?被许以“金屋藏娇”的阿娇还被废后了呢。她废柴地一点优点都没有,以后几十载的相处,难道不会两相生厌吗?
沈还是第一次知道什么叫患得患失。
以前看书的时候还觉得那些男女主角傻得可怜,现在犯傻的人又轮到她了。
“小姐?”木怜见沈不说话,又出声喊道。
沈叹了口气,“没事,你扶我上床去歇着吧,我累了。”
太医院的药药效极好,沈又用了几日,浮肿便慢慢地消退了下去。
不过听别人说,扭伤以后复原的时候一定要多走走路,还得多用伤着的那只脚,千万不能养成一瘸一拐的坏毛病,不然以后养成了习惯,想改都难。
于是沈在摸着脚踝不疼后,便换了衣服出去散心。
固山行宫依山傍水,风景宜人。
沈绕着湖边晃悠了一会,悄悄回头问木怜,“我走路姿势有怪异吗?”
她以前有个同学就是因为脚受伤以后总是怕再伤着,于是走路一只脚重一只脚轻,慢慢地哪怕伤好了也变成了走路姿势怪异的。
沈心有戚戚,可不想变成那样。
“回小姐,您都问八百回了,您走得很正常,没有怪异的地方。”木怜叹了口气回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