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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7章 大局(1 / 4)

我一路被到皇,一路上被人用帕子塞著嘴,手也被住。值九月,我突然意到,皇上抓我是了什么,一定是了,一定是弘皙忤逆案,把我抖落出。

皇上并有自理我,而是派管忤逆案的大臣理此案,少不得重刑伺候。我死活不肯承弘皙有任何瓜葛,我明知道如果承了是我弘皙出的招,我必死疑。重刑之下,我被人迫著在罪上按了手印,打了三天,最后我身是血,再醒。

里要介一下弘皙案的草包人物。

允是康熙帝第十六子,生于康熙三十四年(1695年),生母懿密妃王氏,州人。允“精,通事,承圣祖指授,修《理精》”,并曾教侄弘使和火器。允在康熙帝子中年小,有卷入康熙朝晚年皇子位的角逐。其多皇兄比,允生性安,衷于技,力欲望相小些。也是康熙帝年幼子普遍具有的一特。雍正帝去世4天后(雍正十三年八月二十七日)清廷布的中:“王心地醇良,和平慎,但遇事少有,然必不至于。”反映了雍乾父子于允的共同看法。估允王一定是因福柔的事心生不,所以就出此下策。可惜他不是他老子康熙帝,出了事又蒙了,少不了累福柔和塔瞻。不塔瞻他的事并不知情,皇上不他怎么。

弘升

弘升是恒王允祺第一子,生于康熙三十五年(1696年)四月,生福佳氏。康熙五十九年(1720年)十二月封世子,照子品。雍正年曾管理上(左右四)院、白旗事,雍正四年(1726年)五月因理旗“并不力效力”,被革去世子,交付其父允祺,“在家加。”乾隆帝位后,重新用弘升,授予正旗洲都,兼管火器事。乾隆四年(1739年)弘案,弘升受到,但在晚年重受信任,任等侍、侍大臣等。乾隆十九年(1754年)去世,年59,恭恪。弘升年可是抖到天上去了,王都不如他受到皇上重用,王自乾隆二年就受命于旗都,都有弘升位高。弘升自然常府,王也不理,是付之一笑。弘升人一生就是起起伏伏的命,好的候就犬升天,不他晚年得到重用的,他逢迎皇上的一手真是王不的。

弘昌

弘昌是怡王允祥第一子,生于康熙四十五年(1706年)十一月,生母福瓜佳氏。雍正元年(1723年)四月封子。乾隆帝弘昌“秉性愚蠢,向不知率教,伊父怡王奏圈禁在家”,允祥死后才被雍正帝放,乾隆帝位后封勒。乾隆四年(1739年)十月被革去勒,逝于三十六年(1771年),年66。他是被卷入弘案件的4位同者中,惟一一位身后未得者。不,他的率直性格作看,或其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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