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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6章 小兔崽子(1 / 12)

两个人顺着青石小路一直朝南走, 朗华没说接下来要去哪儿,沈南瑗也没问这个问题。

走了一小段路, 朗华哈哈笑着问:“沈小姐, 对谁都这么相信的吗?就不怕我把你给卖了?”

沈南瑗一回头, 骑着自行车的吴茂车把一拐, 差点没摔死自己。

她又转回了头, 同朗华道:“看见没,我有保镖。”

朗华吃云吞面的时候, 就发现了对街胡同鬼鬼祟祟的两个人。

他抿着嘴一笑,“沈小姐, 总是让我出乎意料。”

“朗先生也是。”沈南瑗意有所指。

朗华知道她说的是那天的事情, 瞥她一眼, 心里是赞叹。

要一般的孩子,好奇心重, 总喜欢追根究底知道他为什么要替她说谎。

可她呢, 虽然也好奇, 但至少表明上一派风轻云淡,提也不提。

沈南瑗见朗华没有回她的话, 偏头停顿了一下,问:“朗先生, 天京比泷城好吗?”

这话问的颇没有见识。

虽然这里的地图块和沈南瑗没穿书前不大一样, 但她好歹也懂天京就是这里的集权中心,相当于首都。泷城就是再发达,还是比不过天京。

朗华倒是没在意这些, 抬头看了看周遭的老建筑道:“各有各的好!”

沈南瑗又说:“那证明朗先生很喜欢泷城了!就好比,泷城和岭南,我也是觉得各有各的好!当然不是岭南真的能和泷城相提并论,而是我喜欢那里!”

朗华点了点头,道:“确实如沈小姐所说,泷城的经济肯定没有天京的繁华,但是在这里我可以施展开手脚,所以我喜欢这里。”

他的话说的没有破绽可挑。

朗华停顿了一下,偏了头道:“沈小姐,想去天京吗?”

天京肯定不是沈南瑗开溜的首选地。

那里局势复杂,并不利于发展。

但作为跳板的话,那里无疑是合适的。

沈南瑗的眼睛一亮,点头,“自然是想去的,老话不是常说读万卷书不如行万里路。”

朗华:“沈小姐说的对,不过,沈小姐过完年就要同大少结婚了。想来,若是去天京的话,也会是和大少一起。”

他说话的时间,眼睛一直没有离开她的脸。

只见她眉毛轻挑,眼睛里似闪过了什么,她这才咧了嘴回应道:“朗先生说的极是,没准儿还是拖家带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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